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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请注意:对于违法的土地征收,我们有权说"不"

村民们请注意:对于违法的土地征收,我们有权说"不"

更新时间:2024-12-25 16:12  发布:2018-09-26 13:0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村民们请注意:对于违法的土地征收,我们有权说"不"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土地的征收、房子的拆迁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实际上,圣运律师经常接到当事人反馈,一些村委会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擅自和房地产公司签订开发协议,违法买卖村集体土地。其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土地的征收、房子的拆迁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实际上,圣运律师经常接到当事人反馈,一些村委会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擅自和房地产公司签订开发协议,违法买卖村集体土地。其实,对于违法的土地征收,我们有权说"不"。

 


 

一、乡政府、镇政府、村委会不能组织征收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虽然村委会作为村集体土地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但涉及到征收土地的,依然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收。

 

    土地征收批复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因此,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实施,有国土部门办理补偿登记。乡、镇政府及村委会不能擅自组织征收土地,被征收农民有权拒绝听从。

 

二、协议征收也是违法的!

 

    "协议征收"从根本上讲,是地方政府为了节省征收的时间,利用民事合同取得被征收人的房屋及土地。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村委会和开发商签订《征收合同》,这种情况是严重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法律上并没有"协议征收"这一法律概念。除了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征收之外,人民政府采取其他形式征收土地或者房屋的行为均缺乏法律依据,也为现行法律所不容许。

 

三、法律诉讼是维权途径!

 

    面对乡、镇、村委会等机关征收农民土地的,或者以协议拆迁代替国家征收审批的,村民有权拒绝村委会、镇政府的"征地"行为,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若国土部门置之不理的,农民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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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李帅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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