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知识 > 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房屋拆迁律师电话 > 正文

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房屋拆迁律师电话

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房屋拆迁律师电话

更新时间:2024-12-23 01:47  发布:2024-08-10 05: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房屋拆迁律师电话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欢迎点击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网页详细了解。

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房屋拆迁律师电话

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房屋拆迁律师电话

导读:拆迁补偿上的四大陷阱:1、口头许诺骗签“空白协议”。2、拆迁安置补内容不完整。3、一方规避责任不平等协议。4、安置补偿协议不留底。

曾经,一句“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这公然与“依法治国”的国策相对立的话,竟是由某位工作人员喊出。他还有另一句“精彩”的表白,“不要问我为什么,老板说动手我就动手,他说拆我们就拆。”

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恶劣的征地拆迁不止一例。用“国家的钱”征百姓的地,既赚了被征拆人的安置补偿款,还能把征来的地卖个好价,某些拆迁方打得一手好算盘,所以行事更显嚣张。

而对于百姓而言,一次违法征拆就可能让他们“伤筋动骨”,其中签订征拆补偿协议中的套路更是让人防不胜防,有些人以为签订完协议就万事大吉,但事实却给他们“致命一击”。

以下是拆迁律师在办案中总结出的拆迁补偿上的四大陷阱,各位朋友一定要注意:

1、第一大陷阱:口头许诺骗签“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内容尚未确定,一旦签字主动权就转移到了征收方手中,征收方对于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协议内容想怎么填就怎么填,你只能被动接受。

当然,空白协议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征收人又往往因为举证困难而陷入被动的局面。

2、第二大陷阱:拆迁安置补内容不完整。

征收补偿协议应该明确的相关事项:补偿方式、支付或兑现期限、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和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算、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临时安置费等详细内容及违约责任,以防拆迁方拖延履行协议。

如果上述内容在补偿协议中严重缺失,被征收人千万不能签字。

3、第三大陷阱:一方规避责任不平等协议。

在签订补偿协议的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是不能忽视的。补偿协议除了应该明确补偿方式、补偿方式及期限等重要内容,还应明确双方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在此告诫各位被征收人,规避征收方责任的补偿协议一定不能签!

4、第四大陷阱:安置补偿协议不留底。

一般来说安置补偿协议一式三份,如果将所有材料都交给征收方,一来我们无法保证征收方不在协议上动手脚,毕竟被征收人很多都没有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签订的补偿协议很可能存在漏洞,将原件都给征收方,就给了对方可乘之机;二来如果将来发生纠纷诉诸法庭,被征收人没有原件作为证据提交十分被动。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最牛拆迁办,竟敢公然喊出这句话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是多少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拆迁法律咨询电话

拆迁安置律师收费

拆迁安置房律师

拆迁安置求助电话

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拆迁安置律师咨询电话号码

来源:头条-最牛拆迁办,竟敢公然喊出这句话?霸气冲天!


页面浏览:4216
文章编辑:于岚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

上一篇:合肥拆迁安置律师费多少钱一年,安徽拆迁律师免费咨询
下一篇:安徽拆迁公司资质查询官网网址,安徽省拆迁办电话号码是多少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