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6 00:49 发布:2024-08-14 09:3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市民咨询:
我2008 年分得单位一套90 多平方米的集资房,当时双方有一集资性住房分配合约书。其中几点如下:一、甲方以住宅楼决算造价的50%,向乙方优惠收取集资房款计5 万元。二、此套房系优惠集资房,集资户只享受有长期居住(使用权),仅供乙方居住。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或乙方违反本合约书,甲方有权收回此住房,同时全额退还乙方的集资房款。目前碰到因道路建设拆迁问题。请问此房对乙方来说如何补偿比较合理?
律师回复:
湖南律言律师事务所梁律师:
一、你与单位签订有分配合约书,依据合约约定“此套房系优惠集资房,集资户只享受有长期居住(使用权),仅供乙方居住。”你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根据合约约定,就该集资房,你与单位之间更接近属于租赁性质;
三、合同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你与单位的合约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合法有效,各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如果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你不会有补偿;
四、房屋系公司的集资房,涉及的人员应当很多,建议你们选派代表与单位及拆迁部门协商。
五、你们争取拆迁补偿,建议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如果诉讼,结果不会理想。(记者 李普兵)
●国家对集资房拆迁的政策规定
●国家对集资房拆迁的政策文件
●集资房拆迁补偿标准
●集资房拆了有补偿么
●集资房拆迁案例
●集资房征收与赔偿条例
●集资楼拆迁有赔偿吗
●国家对集资房拆迁的政策有哪些
来源:头条-民情通道丨集资房拆迁,该如何争取合理补偿?
上一篇:集资房拆迁怎么赔偿,集资房拆迁赔偿怎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