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10:11 发布:2024-08-16 17:3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随着棚户区改造的不断深入,很多的老房子均在征迁范围内,在拆迁过程中出现了单户补偿几套房子的情况,那么拆迁户在选择安置房之前能否将拆迁利益予以转让呢?受让人与拆迁事务所签订的安置合同是否有效呢?
笔者认为:安置户将拆迁利益转让,受让人与拆迁事务所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理由如下: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法律并没有禁止拆迁利益的转让,故安置户将拆迁安置利益转让是合法有效的。
2、受让人在受让安置利益之后与作为债务人(安置户的债务人)的拆迁事务所签订的安置合同并选择安置的房屋的行为,并没有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虽然司法实践中有主张认为损害了国家税收问题,但拆迁利益的转让与安置房屋建设完成且交付给安置户后再更名有本质的区别,不能等同对待。只要拆迁事务所同意与受让人签订安置合同,且不对受让人的身份、户籍等作出限制,受让人与拆迁事务所签订的的安置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
安徽益友律师事务所 董杰律师 15155775371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将予以删除。
●拆迁户头转让协议怎么写的有效呢
●拆迁户头转让协议怎么写的有效一点
●拆迁户头转让是什么意思
●拆迁户卖户头
●拆迁房转户
●拆迁转户口赔偿吗
●拆迁房转让协议怎么写
●拆迁户头转让协议怎么写的有效一些
来源:头条-拆迁户将安置利益转让,受让人与拆迁事务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上一篇:拆迁补偿转让协议书范本,拆迁房转让协议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