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3 02:28 发布:2024-08-17 10:1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被拆迁的房屋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一套公房(产权归国家所有),郑军(化名)是承租人(①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国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房屋内共有户口7人,被安置人口5人。2009年8月该房屋列入动迁范围。2009年10月,郑军与拆迁人签订《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②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中约定:
1、货币补偿金额65万元;
2、其他补贴:123,400元(装修费6900元、无证5500元、奖励费32,000元、速迁费30,000元、搬家费1,000元、过渡 费30,000元、家用设施移装费1,000元、补贴新房均价17,000元);
3、拆迁人应收取被拆迁人320,000元(房屋置换差价);
4、拆迁人支付被拆迁人剩余安置面积的奖励补贴20,0000元;
(③上海房屋征收补偿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按期签约奖励等)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该房屋的承租人为郑军,另外3人的户口在该房屋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④以上三点是公房同住人的认定标准),故该3人为房屋的同住人。拆迁人支付的各项费用中,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650,000元应归承租人郑军及另外3个同住人4人共有。
因本次动迁选择了适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安置方式(⑤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根据上海房屋拆迁新政,今后选择产权调换的,一张产证只能分配一套房),故新房均价补贴17,000元及剩余安置面积的奖励补贴200,000元均应归核定安置的5人共有;奖励费32,000元及过渡费30,000元均系拆迁人按被安置的人口计算,故该两笔款项也应归核定安置的5人共有;速迁费30,000元一般应当由拆迁时在被拆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人之间予以分割,因房屋拆迁前一直处于出租状态,故该款项应归承租人及同住人4人共有。
●浦东拆迁户
●上海 浦东 拆迁
●浦东新区拆迁补偿
●上海动迁2020补偿标准浦东新区
●2022浦东拆迁
●浦东动拆迁政策
●上海浦东拆迁户
●上海浦东动迁2020补偿标准人头怎么算
来源:头条-一份法院的判决书帮你了解上海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上一篇:望城拆迁律师咨询电话是多少,望城拆迁律师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