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知识 > 过户次日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一夜亏百万,把买家和中介告了 > 正文

过户次日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一夜亏百万,把买家和中介告了

过户次日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一夜亏百万,把买家和中介告了

更新时间:2025-01-07 04:15  发布:2024-07-19 10:5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过户次日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一夜亏百万,把买家和中介告了,房子办理过户手续的第二天,政府颁布了征收公告,卖家顿时觉得卖亏了,想反悔,拒绝交付房屋。近日,宁波鄞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房子卖出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起诉买

过户次日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一夜亏百万,把买家和中介告了

过户次日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一夜亏百万,把买家和中介告了

房子办理过户手续的第二天,政府颁布了征收公告,卖家顿时觉得卖亏了,想反悔,拒绝交付房屋。

近日,宁波鄞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房子卖出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

原房主起诉买家和中介

2021年,家住鄞州东吴镇的刘大妈委托好友小杨,帮其在老江东地段寻找一套合适的二手房。

小杨通过宁波某中介公司,物色到了正在出售的老江东一套55平方米的房屋。房东是陈先生。

之后,陈先生与刘大妈、宁波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刘大妈按约向陈先生全额支付了购房款200万元。

几天后,刘大妈与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同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

然而第二天,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公告,陈先生刚刚卖掉的这套房子,正好在公告确定的拟征收范围之内……

得知房子可能拆迁,陈先生立即联系了刘大妈和小杨,想要取消这笔二手房交易。

刘大妈自然是不肯的。沟通无果后,陈先生不仅拒绝交付房屋,还将刘大妈、宁波某中介公司起诉至鄞州法院,并将小杨列为第三人,请求判令:

解除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刘大妈将涉案房屋不动产权变更登记于陈先生名下,陈先生退还购房款200万元。

庭审中,陈先生哭诉道,按拆迁政策,我原来的房子能置换一套90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房,哪怕按3万/㎡计算,亏损也在100万元以上!两被告明知这里要拆迁,却故意隐瞒……

刘大妈答辩了三点:

●我年纪大了,委托小杨寻找房源,陈先生是自己主动卖房的,这桩交易是你情我愿的呀。

●其次,这套房子所在的小区可能要拆迁的消息,早已众所周知,连小区门口的保安都知道了,陈先生作为业主怎么会毫不知情呢?况且我已经将房款全额付清,过户手续也办了,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

●因拆迁工作尚在进行中,这套房子最终是否会拆迁,还没有定论,陈先生的诉请有违诚信原则。

经审理后,

鄞州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给出的理由如下:

原告与两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告与被告刘大妈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陈先生与刘大妈关于涉案房屋的价格、过户及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的约定,都是出自双方的真实意愿,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天就办理过户手续是陈先生本人的主张,而并非刘大妈与小杨的要求

承办法官在实地走访涉案房屋所在社区后,了解到该区域已有较长时间流传即将拆迁的消息。陈先生在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房屋,其对于房屋的基本情况应有所了解,才能最终确定房屋价格。故陈先生对于涉案房屋可能面临拆迁应有一定的预见性,并将该因素纳入定价的考量范围内,且最终的成交价格并未低于当时该小区正常的市场价格。

刘大妈已经全额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购房款,房屋过户手续也已办理完毕,陈先生并不能证明继续交付房屋会产生明显不公平的不利影响。故陈先生主张依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法院不予支持。

该案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涉案房屋已交付完毕。

法官说法

此案的承办法官张波萍介绍道,本案原告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原则只有在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发生巨大变化,致使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导致一方明显有利、另一方明显受损,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严重失衡时才适用。

本案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理由为:

一、涉案房屋所在区域较长时间流传即将拆迁的消息。原告为出售房屋,在多家中介机构挂牌,其对于包括房屋即将面临拆迁在内的基本情况应有所了解,并将该因素纳入定价的考量范围之内,故拆迁并不属于不可预见的事情。

二、情势变更原则只考虑“继续履行合同”是否显失公平。本案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完成了全额付款及过户手续,被告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原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故不存在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原标题:《房子卖出第二天,拆迁公告来了!房主一夜亏100万,把买家和中介告了》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 过户

拆迁过户是什么意思

拆迁公告之后过户名下房产

2021年拆迁房过户

拆迁户过户

拆迁户过户费

房屋拆迁过户

拆迁过户是什么意思

拆迁过户问题

拆迁户过户费多少钱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到底拆不拆?濮阳市民关注的拆迁规划,官方回复来了!,濮阳县搬迁到哪里啊: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裁定书下来了能强拆吗?,行政裁定书下来了能强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法院是否发送律师函通知?,律师函来了后果严重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小区树木该不该修剪、如何修剪?答案来了→,小区内修剪树木需要审批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海珠康乐、鹭江拆不拆?怎么改?网友吵起来了,广州鹭江康乐还过多久要搬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来了!37宗地块,7015万元,南浔一大波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出炉!,南浔頔塘北岸拆迁如何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裁定书下来了能强拆吗,行政裁定书下来了能强拆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海珠康乐、鹭江拆不拆?怎么改?网友吵起来了,广州鹭江康乐还过多久要搬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下达行政裁决书是否可以强拆,行政裁定书下来了能强拆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来了!37宗地块,7015万元,南浔一大波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出炉!,南浔頔塘北岸拆迁如何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商铺补偿新标准出来了?商铺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投诉无门?各部门的投诉电话来了,不作为怎么投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2022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名单已经定下来了,全市366个老旧小区一共2021栋楼需要进行改造升级: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2.26万㎡昌平这个“棚户区改造、住宅”项目最新进展来了,昌平区棚户区改造名单: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批前公示】廊坊又一棚户区改造项目来了,廊坊最新棚户区改造: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潮”又来了2024年起,这两类房子可能统统纳入拆迁范围: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廊坊一棚户区改造项目来了位置就在这儿→,廊坊棚户区改造计划: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最新宜春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来了~,宜春棚户区改造最新动态: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批后公布廊坊广阳一棚户区改造项目来了,廊坊广阳拆迁最新消息: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全国首张城中村改造房票来了,城中村改造启动: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来源:临律-过户次日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一夜亏百万,把买家和中介告了,拆迁 过户


页面浏览:6372
文章编辑:郝芷
内容审核:郭建炜律师

上一篇:大连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新政
下一篇:相公街道:做好项目用地征收拆迁 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