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02 23:26 发布:2024-07-21 05:3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2016年3月17日上午九点,因为规划需要,武汉地铁工程项目组推倒了李女士家的房子,此前因为不满于补偿协议,李女士还把江汉区政府告上了法院。
起因是江汉区的政府请来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判断李女士的房子价格为1508万元,但是李女士却表示自己的房子价值三千万元以上。
相差一倍的价格让李女士心生不快,这才与江汉区政府打起了官司,可官司还没结束,那边法院却同意了江汉区政府提出的“先拆迁后诉讼”的请求。
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好奇,先拆迁后赔款?相差一倍的价格,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
2013年10月2日,江汉区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将李女士的一套287平的房子纳入了征收范围内。
商铺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的香江新村某七层建筑的一楼,不久前李女士刚刚与银行签订了三年的合同,将商铺租给了建设银行当做营业点。
银行每年支付给李女士六十三万元,靠着这点租金,李女士一家一直过着比较惬意的生活。
他们不仅将儿子送往国外读书,还给在乡下的父母盖了一套别墅,甚至李女士的弟弟也享受着这套房子的红利,开了一家公司。
都说“一铺养三代”,在李女士看来,那是一点都没错。
2001年时,李女士和丈夫吴先生看中了江汉区繁华地段的一间一楼商铺,前前后后总共花费了110万元才将这间铺子买了下来。
李女士还指望着这套房子给儿子娶媳妇、给自己养老,可没想到,仅仅过了十二年,全家人的“经济来源”就要被拆除,对李女士来说可真是“晴天霹雳”了。
正是因为李女士的房子地段好,银行才决定在此建设营业点,可现在房子马上就要拆迁了,银行知道后,便不再履行合同,搬到了附近的商铺里。
如此一来,李女士自然就得不到每年六十三万元的租金了,这可急坏了李女士一家人,于公来说,修地铁能够极大地方便市民出行,这当然是件好事。
但是于私来说,如果房子被拆迁了,工薪阶级的李女士和吴先生就负担不起儿子的留学费用了,那么这套房子为什么非要拆迁不可呢?
对此,武汉地铁六号线的项目负责人表示,他们经过多次规划之后发现,李女士所在的香江新村处于1号风亭的位置,是地铁的出入口和通风口。
况且综合来看,这是最便捷最省钱的办法,所以李女士的房子必须拆迁。
考虑到这是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李女士表示,自己身为市民,理应积极地配合、积极地支持政府工作,李女士只希望政府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报价。
对李女士来说,她的房子本身就处在繁华地区,估价不低,如今又被划入了政府的拆迁范围内,价值自然该水涨船高。
可没想到,政府的报价却让她大失所望,拆迁赔偿合同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赔偿费总额为1508万元”,李女士有些诧异地表示:“这个报价是哪来的?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早在拿到拆迁合同之前,李女士就曾四处拜访过其他商铺,相邻马路上的一层商铺,价格已经升到了10万块钱每平米,并且早早地就卖空了。
记者调查得知,这个商铺与李女士的房屋相距不到一公里,出门就是地铁站。
李女士据此认为,该商铺与自己商铺的地段位置不相上下,既然该商铺能卖到10万块钱每平米的高价,那么自己商铺的价格理应与其相当才对。
况且她家的商铺足足有287平米,房屋本身有两千六百万价值,再带上装修费和租金的损失,李女士觉得赔偿款最少也得在三千万以上。
一个是赔偿合同上的1508万,一个是李女士调查后得出的3000万,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其实江汉区政府早在制定赔偿款之前,就曾请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分析过李女士所在楼盘的价值。
评估机构表示,李女士商铺所在的这栋楼总共有三家底商和94户住宅,为了最大可能的保护群众的利益,他们还挨家挨户进行评估测量。
特别是李女士的那套商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业门面的使用权是四十年,考虑到李女士的商铺已经使用了十五年,所以评估机构就专门按照二十五年,每年六十万的租金得出了补偿款。
这么一解释,李女士就明白了,原来评估机构并不是按照市场成交价得出的赔偿款,而是根据商铺租金收益核算出的总额。
虽然清楚了报价差距的来源,但李女士却依旧不甘心,她觉得房子一旦拆迁,那么一家老小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
除此之外,李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心中还有个疑问,为什么评估机构不能按照市场给予赔偿款?这就得说说法律规定的评估机制了。
按照规定,评估机构最常用的评估方法,就是根据市场成交价来得出房屋的总价值,但是李女士所在的街道却有些特殊。
因为早就得知了拆迁消息,所以整条街道的市场成交数量寥寥无几,根本达不到“三样本取平均值”的条件,所以只能按照房屋的租金收益来核算。
对此,李女士则再三表示:“不公平,相当不公平。”
因为吴先生早已调查过武汉中环的商铺情况,像他们家这种高5米、面积足足有287平米的的房子已经绝版了,价格应该更高些才是。
况且就算按照租金来核算赔偿款,自己的房子也应该按照五十五年的标准来执行,因为她家的这处商铺拥有七十年的产权。
国家明明规定商业门面的使用权限是四十年,李女士的房子怎么会有七十年的产权?
原来李女士家的土地证上写的是七十年住宅用地,而不是七十年的商业用地。
因为当年的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漏洞,所以李女士才能拿着住宅用地的土地证顺利通过工商登记。
况且评估组的人员认为,李女士的房子是当做商铺、服务业来使用的。因此按照门面房的标准来估算,只能算二十五年的时间。
如果李女士想要按照五十五年的时间来计算的话,就只能按照住宅标准来计算赔偿款,那样出来的价格会更低一些。
听到评估机构的解释后,李女士觉得更亏了,她认为评估机构得出的结果有失公允。
所以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李女士又专门找了一家非常“专业”的评估机构,重新做了一份评估报告。
李女士表示,新的评估机构用“市场比较法”的办法,核算出的商铺价值为9.3万元一平米,远远超出了政府所给的5万一平米的价格。
况且就算是按照政府的“收益法”来计算,自己的房子也达到了8.8万一平米的价格。
所以李女士认为,按照“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综合来看的话,自己家的房子最少也能达到9万一平米,如果再加上装修费和额外的补偿款,房子起码值3000万以上。
但是李女士的说法并没有得到江汉区政府的肯定,他们认为,李女士的评估报告属于单方面的个人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
而江汉区政府做评估报告的时候,是让整栋楼的居民,从十二家评估机构里,投票选出了最合适的评估机构。
且为了保留证据,江汉区政府还将整个投票过程全部记录了下来。
记录显示,投票单中共有五十五个被征收人投了“武汉新大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而第二名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仅仅获得了十五票。
虽然李女士因为迟到错过了投票阶段,但无论如何结果也不会改变,况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半数以上的业主投了票,才能作为政府补偿的依据。
但李女士却表示,自己从未收到投票通知,这又是怎么回事?
原来江汉区政府并没有采用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来通知“被征收人”,而是选择将投票通告贴到了商铺外墙上,很少去商铺的李女士自然就没有看到这张“投票通知”。
但不论怎么说,问题终究是要解决的,江汉区政府甚至为此提出了好几种方案,那么,李女士对政府提出的解决方案又有怎样的态度呢?
李女士表示3000万补偿款是自己的底线,决不能退让,对于政府修地铁的规划,她是完全支持的,但不能因此而搭上自己的利益。
所以李女士表示,可以采用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将补偿款提高到3000万元;一种是由政府牵线,给自己置换其他地段的商铺。
政府也想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便挑选了好几个地方,当做置换商铺。
可没想到,李女士看到房子后却表示,那个置换区连小型商业规模都没有形成,小区400户人家,连超市都没有,只有空落落的几套门面房。
所以李女士果断拒绝这套置换方案,此后政府又陆陆续续给李女士找了好几套房子。
可李女士又是怪房子商业地段不好、又是嫌房子的商业规模不成气候,就这样一直拖到2014年的1月份,双方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
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原先楼里的96户业主也早已搬走了,整栋楼里只剩下了李女士一家商铺还在孤零零地坚持。
本来高达七层楼的房子,也被政府拆得只剩下了李女士家的一楼商铺。
但是由于李女士的房子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位置,不拆的话大型机器根本就进不去。
并且李女士的房子也给当地居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所以政府还是希望能够与李女士再次进行沟通。
江汉区人民政府给李女士算了一笔账,如果李女士能早早拆迁的话,就可以拿1500万去投资或者理财,按照最保险的算法估计,李女士一年最少也能拿到80万元的收益。
可李女士就是不愿意,她觉得自己的房子最少也得有3000万的价值,所以李女士完全不顾群众的举报和政府的催促,决定为了自己的房子抗争到底。
对此,六号线项目负责人表示,本来计划是2016年年底就要实现地铁通车的,可因为李女士的房子,他们不能如期完成地下工程。
导致整个项目的进度都严重落后,眼见距通车目标只剩下一年时间了,如果再不想办法说服李女士,那么整个六号线注定会延期。
2015年4月,江汉区政府意识到不能再这样拖下去了,便对李女士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意味着不论李女士是否同意拆迁,政府都有权强拆李女士的商铺。
李女士当即表示不接受该决定,还拖着迟迟不肯在决议上签字,江汉区政府见状,只好将该决定贴在了李女士的商铺门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在两个社区公证人的监督下,以张贴告示的方式通知业主,也就是说,不管李女士签没签字,都不影响告示书的送达。
此举立马引起了李女士的质疑,她觉得政府的做法简单又粗暴,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所以在收到《强拆通知书》的第一时间,就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但江汉区政府的决定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所以李女士的请求自然被驳回了。
2015年10月8日,不甘心的李女士决定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提起诉讼,请求撤回武汉市汉江区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但令李女士没想到的是,早在法院开始审理此案之前。
江汉区政府就以地铁逾期的理由向法院提出请求:采取行政先予执行的方法,先拆除李女士的房子,在不耽误工期的前提下再打官司,并且汉江区政府还出具了两亿多元账户作担保。
考虑到耽误工期的损失,法院最终同意了汉江区人民政府的要求,2015年3月17日,这栋拖了足有两年之久的房子终于被拆除了。
2016年年底,武汉地铁六号线正式开通,法院也撤消了江汉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判李女士胜诉。
江汉区政府随后也表示,会商量出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但不论结果是什么,有两亿元的账户作担保,相信李女士一定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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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武汉最牛钉子户,不满1500万拆迁款非要3000万,法庭:先拆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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