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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你最不该做的四件事

遇到征地拆迁,你最不该做的四件事

更新时间:2024-12-31 03:50  发布:2018-05-22 10:5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遇到征地拆迁,你最不该做的四件事百姓的房屋如果遇到征地拆迁,可谓是千载难逢的好事,若各项补偿落实到位,则生活条件将会得到巨大改善,甚至可能存在一夜暴富的情形,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利润过大,百姓在补偿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不公平的情形,其中百
       百姓的房屋如果遇到征地拆迁,可谓是千载难逢的好事,若各项补偿落实到位,则生活条件将会得到巨大改善,甚至可能存在一夜暴富的情形,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利润过大,百姓在补偿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不公平的情形,其中百姓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往往会采取以下四种情形进行维权,但在律师看来,以下四种情形是百姓在遇到问题时最不该做的四件事,本文简要列举,并讲述其中的利害关系,供百姓在维权过程中予以参考。

错误方式一:信访不信法--踏上漫漫信访路

       信访是部分百姓在遇到问题时能想起的首要解决方案,不可否认的是在信访过程中确有可能搜集一些相关证据,但最终能通过信访解决问题的微乎其微,当百姓回头想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救济时发现诸多案件已经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效,另通过信访案件能拿到的案件材料通过信息公开也基本全部能获取,且更具有证明力,故百姓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应当学会相信法律,而不是一意孤行衷于信访。

错误方式二:暴力抗拆--财产人身双受损

        武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手段,在征地拆迁的案件中更是如此,百姓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首先应当想到的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比如在遇到强拆的情形时,发生正面冲突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很有可能会被以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被拘留,暴力抗拒既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也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百姓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采用拨打110报警电话的形式进行维权,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的介入避免发生严重的人身受损事件,一方面也可以对现场证据进行固定,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都远远好于暴力抗拆。

错误方式三:拒绝签署任何文书--消极对抗终无用

       圣运律师代理案件过程中,常常听到百姓说的一句话是"我认为这个文书是不公平的,我没有签收,上面没有我的签字,不应对我产生效力",但现实情况是,并非所有文书拒绝签字就不会发生作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留置送达已经成为了一种送达文书的方式,百姓拒绝接收并非百分百的不对自己产生影响,相反,对于部分文书的拒绝签收很有可能错过维权的时效,故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政府的下达的文书,要学会选择性的签收,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防错过时效。

错误方式四:关注补偿不关注拆迁--捡了芝麻丢西瓜

        在遇到征地拆迁时,百姓常常纠结的一件事是因为自己得到的补偿过低从而导致对于征地补偿协议耿耿于怀,拒不签字,并一直纠结于补偿数额的本身,殊不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能真正影响到百姓补偿数额的不仅仅是表面上的补偿协议,还有安置补偿方案、征地程序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若未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则可能对百姓产生的直接影响就是补偿过低,在圣运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有部分案件存在着国有土地按照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案例,若此时百姓仅仅纠结于补偿协议,而忽略审查征地手续是否合法,则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得到的补偿远低于法律规定应得的补偿。




王有银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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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黎雪雁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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