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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如何解决拆迁问题,离婚后夫妻如何解决借款问题?

夫妻离婚后如何解决拆迁问题,离婚后夫妻如何解决借款问题?

更新时间:2024-12-29 03:51  发布:2024-07-24 09:3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夫妻离婚后如何解决拆迁问题,夫妻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如下: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 夫妻另一方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 夫妻另一方也拥

 夫妻离婚后如何解决拆迁问题,离婚后夫妻如何解决借款问题?

一、 夫妻离婚后如何解决拆迁问题

夫妻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如下: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 夫妻另一方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 夫妻另一方也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父母财产, 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 夫妻双方均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夫妻离婚后,拆迁安置如下: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父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父母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夫妻双方均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婚前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对房屋无任何贡献,则不分割,归一方个人所有。

婚 前 拆 迁 房 屋 如 何 分 ?

在离婚时,如果房屋拆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处理方式有以下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离婚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处理,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生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如果房屋拆迁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安置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归个人所有。但获得安置房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享有的优惠购房份额面积所对应的价款。因此,离婚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分配原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夫妻离婚后,拆迁安置房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拥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如果房屋拆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处理方式有以下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处理,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生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归个人所有,但获得安置房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享有的优惠购房份额面积所对应的价款。因此,离婚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分配原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二、离婚后夫妻如何解决借款问题?

如果借的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承担,如果不是,则属于个人财产,借钱一方自己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以吗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任何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因为夫妻这一特殊的身份关系否认民间借贷的存在。夫妻之间对财产安排和处理的效力仅及于夫妻双方,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处分共同或各自所有财产的意思自由,但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那就是不得侵害他人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损社会善良等。因此,夫妻之间的借款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除非能否证明第三人对此是明知的。当然,夫妻更不能以借款形式,逃避向他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离婚后如何解决外债问题

离婚后,外债应当按照协议或判决处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债务作出处理,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的,应当由个人偿还;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夫妻双方必须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来处理外债。因此在离婚后,外债必须按照双方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来处理。

夫妻离婚后必须给抚养费吗

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被判给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就要求每个月给付一定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夫妻离婚后如何解决债权问题?

夫妻离婚纠纷处理债权的方法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债权人可以向债权人配偶主张债权吗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如果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的,则债权人不可以起诉其配偶。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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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葛慕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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