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9 06:16 发布:2024-07-24 09:4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拆迁补偿的区别主要在于实行的是市场价和重置价,在补偿价格上有差额。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拆迁有着本质的区别集体是真的土地所有权的征收,国有是使用权的征收,在适用法律上,集体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有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补偿上集体按照建筑成本价,国有按照市场价,补偿区别很大还有很多的区别。
一、城中村拆迁、改造地块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当地政府自行确定的,城中村情况复杂,比如有些城中村的土地已经转变为了国有土地,有些仍是集体土地,在实践中需要调查确定,区别计算。
1、已全部转为国有土地的,一般会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选择产权调换的,一般是拆一还一。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如不能原地回迁,也应该给予交通便利地段。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各位被征收人可以自由选择。
2、仍然是集体土地,通常也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的,不能单纯以农村的补偿为准,因为周围的物价、房价都较高,应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参考周边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产权调换的也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的标准。
二、重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塬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塬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塬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叁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塬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塬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国务院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9、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叁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0、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塬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塬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1、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什么是集体土地证?
我国的土地分两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没有私有土地,农村的一般都是集体土地,发的就是红色封皮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后拆迁补偿不如国有土地值钱,原因是没有经过市场流通,不能进入自由市场进行买卖:
1、按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同时,地上附着物随之转移,也就是房子转移。而你所买的房子的土地是集体的,按法律,集体土地是不准买卖的,但个别地方也有自己处理执行方式,所在地这种情况可以办理,
2、因为土地发生买卖,所以在交易之前,先得把此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也就是你得交一笔出让金,出让金各地不同,而且同一地方不同地段也不同,要看土地在城区还是城郊,属于几等几级地。
3、这种土地部门有个划分依据的(30、40、50元每平方米的不等,你可以去问一下你们的土地管理部门),至于交出让金的费用就看你们买卖双方协商了。只有这样转为国在土地了以后,才可进行变更登记,它包含土地性质的变更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
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有什么区别?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属于集体土地证。
1、拥有国有土地征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证所建的房屋,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农村集体土地证是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3、农民集土地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区别有:
1、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流程不同,因为两者的土地性质不同,从而决定了流程上有很大的区别;
2、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对应的法律依据不相同,在现阶段的司法实践中,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具有相对成熟的法律规定,而企业拆迁在集体土地上的相关立法属于基本空白状态;
3、企业拆迁在国有土地上和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不同,企业因被拆迁发生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的,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没有本质的区别。但针对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的补偿,因为土地及房屋的性质不同,其补偿会存在很大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登记证书。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性质的不同。集体土地只能由该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只能由国家支配或通过招标等方式;
是否可买卖不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等等,有诸多限制。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可以买卖,可以抵押贷款,可以自由流通。
集体土地在申请时时免费获得的,但国有土地是交了土地出让金才可以使用的。所以两种类型的土地在国家征收土地时给予的补偿也是不同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征收维权中,如果被征收人拨打某一家专业征收维权律所的咨询电话,常常会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您家的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呢?实践中,这个看似并不十分复杂的问题确实难住了部分被征收人。
那么,当面临征收项目时,被征收人究竟该如何辨识自己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呢?这一区分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对这一问题都有哪些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8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据此,我国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国家和农民集体。
其中国家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和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3)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若该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继续使用原土地的,享有的权利就变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5)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即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那么,被征收人该如何判断自己房屋所在的土地究竟是国有的还是集体所有的呢?
方法有三:
一是通过房屋所在位置大致判断。
比如您的房屋位于某市的市中心或者主城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名为居委会,那么通常都是位于国有土地上;反之,您的房屋位于__乡___村,离县城很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叫村委会,那么房屋位于集体土地上的可能性就很大。
但这个只能是做大致的判断,并不准确可靠;
二是看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
国有土地上的,从封面上看过去叫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上的,则会出现“集体土地”字样。
如果是2015年3月以后新登记的,封面上可能看不出区别来,其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上的信息记载将会更加清晰明确,被征收人翻开后自行查阅即可。
三是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事实上,只有第三种途径获取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
因为即使被征收人手中持有的“地证”显示房屋所在地为集体所有,但也可能在颁证后的某一时点该片土地已被征收为国有而村民并不知情。
被征收人所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确定土地性质对于维权来说究竟有何重要意义。
应该说,这个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简单地讲,如果涉案土地性质为国有,那么其征收与补偿工作就必须严格依照国务院2011年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而来不得半点儿折扣。
从程序上讲,《条例》的规定比较先进、具体,对被征收人知情权、救济权的保障力度更大;从实体上讲,《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是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是对被征收人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结果较为有利的。
而如果涉案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那么征收与补偿工作就须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走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这条路。
这个程序的特点是散见于包括上述3部法律、法规在内的众多条文之中,程序要求不十分明确。
且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存在滞后性,其结果往往较市场价格严重偏低,容易导致被征收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实践当中,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中所出现的矛盾、纠纷,是要多于国有土地上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只是基于一般情况,个案中的情况将会千差万别。
尤其是近年来先后涌现出的协议拆迁、腾退拆迁、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整治等项目,有时存在国有、集体不分的混乱情况。
还有的项目,明明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却见着了住建局下发的征收补偿决定,令人感到一头雾水。
因此,对于广大被征收人来说,及时委托专业维权律师帮助代理案件是有必要的。
相信此文也会为大家初步辨识自己房屋之下的土地的性质有所帮助。
●拆迁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拆迁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在哪
●拆迁中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区别
●国有土地拆迁和集体土地拆迁哪个补偿高
●拆迁国有和集体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拆迁安置
●拆迁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哪个好
●拆迁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在哪
●拆迁时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什么区别
●拆迁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相差多少赔款
来源:中国法院网-拆迁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拆迁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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