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3 01:14 发布:2024-07-24 09: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1、房屋、建筑物的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情况下,对于商铺门面等房屋的补偿,既可以采用货币补偿,也可以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由商铺所有人自行选择。
2、土地的补偿费。
《条例》中没有明文规定商铺的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的问题,因为商铺的土地使用方式比较复杂,包括划拨、出让、租赁等,所以在实践中一般在计算商铺的房屋和建筑物补偿额的时候回将土地直接考虑进去,在原有的房屋建筑物补偿款的基础上加上土地的补偿金额。
3、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征收人应补偿被征收人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换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因此,临时安置费一般情况下是要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而征收部门未能提供周转用房时产生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具体规定。
4、停产停业的补偿。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因此,如果因为征收商铺,给商铺所有人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的,征收人应当给予被征收人一定补偿,以弥补该损失。
5、设备、设施的补偿。
设备、设施的搬迁补偿费用,主要是指在设备搬迁过程中因拆卸、包装、运输、安装等所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设备、设施费用是由各地自行规定的。商铺所有人可以密切关注当地的设备设施补偿规定,以防遗漏该项补偿。
6、人员遣散及安置费用。如果商铺过大,有些地区还可能涉及到对被征收商铺的从业人员的遣散及安置费用,具体内容由当地政府进行公告。一般情况下,商铺搬迁的需要支付单位员工停工期间的基本工资、社保费用或者生活补助费等。
一、拆迁应具备哪些条件呢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拆迁应当进行哪些审批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还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
农村商铺补拆迁偿标准
对于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农村门面房拆迁时,可依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般可按门面房标准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能力完成建设项目导致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安置用房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企业抓紧落实;或先行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约定,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选用收益评估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一、商铺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商铺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1.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3.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5.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6.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二、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三、商铺拆迁补偿协议包含的内容是如何的
商铺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包含的内容有:
1.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的基本信息;被拆迁商铺的基本信息(位置、面积、产权证号等);拆迁补偿方式及标准(货币补偿或实物置换)。
商铺拆迁如何补偿?
商店的赔偿方式:
一、货币赔偿货币赔偿基于不同的法律依据。专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评估,产生多元补偿金额。法定评估依据有三种:市场评估价格是指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房地产估价是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原则、估价程序和适用的估价方法以及估价判断活动,确定的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
商品房成交均价是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测算并公布的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成交均价。
重置价格是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重建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用途的新建筑物所确定的正常价格。第二,产权置换又称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的不同,有两种替代方法。价值本位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后的新房价值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不结算安置区内差价的异地产权交换。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搬迁前期费用、搬迁过程中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维修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费用。
2。奖励费依据拆迁政策收取,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拆迁协议书,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补偿。非住宅房屋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还将给予补偿:房屋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内,按照登记在册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在册职工实际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其中,过渡期不满18个月的,赔偿6个月;过渡期超过18个月不满24个月的,赔偿10个月;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的,每延长一个月赔偿1个月逾期一个月。因房屋拆迁造成停租的,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规定的租金标准的50%给予补偿,直至房屋被收回。
法律依据:2011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和第二十三条分别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包括:因房屋征收造成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三条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因房屋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内,按照登记在册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在册职工实际人数,一次性给予最低工资补偿。过渡期不满18个月的,赔偿6个月;过渡期超过18个月不满24个月的,赔偿10个月;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的,每逾期一个月赔偿1个月。因房屋拆迁造成停租的,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规定的租金标准的50%给予补偿,直至房屋被收回。合同中与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租赁房屋没有拆迁协议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你可以要求与拆迁人、承租人协商补偿事宜。具体标准取决于你所在城市的城市拆迁方式。
●商铺拆迁补偿政策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商铺拆迁怎么办
●商铺拆迁补偿法律依据
●商铺拆迁有什么补偿
●商铺拆迁应该怎么赔付
●一般商铺拆迁怎么补偿
●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商铺拆迁怎样赔偿
●商铺拆迁有补偿吗
来源:头条-商铺拆迁如何补偿的标准,商铺拆迁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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