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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协议的类型有哪些,拆迁安置房有哪些类型?

拆迁安置协议的类型有哪些,拆迁安置房有哪些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26 19:34  发布:2024-07-24 10:1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安置协议的类型有哪些,1、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来看,被征收人以放弃房屋所有权为代价,取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而征收主体则以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为对价,享有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一次性了断

拆迁安置协议的类型有哪些,拆迁安置房有哪些类型?

一、拆迁安置协议的类型有哪些

1、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该协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来看,被征收人以放弃房屋所有权为代价,取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而征收主体则以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为对价,享有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一次性了断的补偿方式。这完全符合买卖合同的特征,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由此发生纠纷的,可使用买卖合同的法定规则予以处理。2、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该补偿方式显示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来看,征收主体的义务是以自行建造的房屋或者购买的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被征收人,以此为对价而取得被征收人所有的房屋;被征收人则以丧失其所拥有的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为对价,来换取征收主体提供的房屋所有权,同时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多退少补。这就是说,征收主体以异地或者原地在建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所有权交换,被征收人失去了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但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所有权。

拆迁补偿的类型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新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出台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杨在明表示。

据猜测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5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6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拆迁安置房有哪些类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公寓有哪些类型

(一)通住宅公寓。

住宅公寓,70年产权,户型面积小,30至60平米;精装修交房标准,拎包即可入住。配套设施完善,物业管理提供高于普通住宅的额外优质服务,销售价格一般高于区域整体水平。

(二)商住两用公寓。

商务公寓,40年产权,一般处于城市核心地段及商务中心区,既可居住,又可办公,具备写字楼功能,在部分城市可注册公司。价格相对写字楼较低,首付低可达2成,按揭可达20-30年,产权性质为商务公寓,非纯写字楼。

(三)酒店式公寓。

商务公寓,40年产权,面积较小,主力户型主要在90平米以下,装修档次较高,大多位于城市核心繁华地带、商圈周边,交通方便,一般以只租不售和产权式经营为主。大多聘请国际知名品牌物管公司,专业酒店管理集团提供专业、细致、科学的酒店式服务,因此物业管理费也较高。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四条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市相关部门负责动迁安置房的政策、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市属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等。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区、县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三、拆迁安置房有哪些类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一、安置房是否视同商品房

安置房不能视同商品房。

1、安置房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居民进行安置或者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态拆迁的中低价商品房,动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渠道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

2、商品房是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建造的房屋,按市场价出售给他人的房屋。

二、拆迁安置房到手一年多房产证是否能办

拆迁安置房到手一年多房产证能办。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拆迁安置房一年多可以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的房屋。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法律法规的约束,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与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不同。

四、拆迁安置房有哪些类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社保的类型有哪些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4、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事实上,社保卡的定点医院是由当地社保机构统一指定的,并不是参保人可以随意变更的,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办理定点医院变更的,应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的情况可以先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咨询。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四条,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市相关部门负责动迁安置房的政策;

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市属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等。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区、县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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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齐欣涵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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