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3 17:13 发布:2024-07-28 02:4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昨天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专做重庆楼市老破旧内容的抖音大V——楼破破,发了一条老破旧的重磅利好消息。根据配图来看,是关于“支持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的内容。
朋友圈截图
这条消息的来源,是7月21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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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在其他多个平台都刷到了这则重磅消息,果然好消息的传播速度是极快的。
PART.01
接下来,我们看下这则重磅利好消息的具体内容: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这里提到了一个关键词“超大特大城市”,这就限定了改造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于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10月公布的《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来看,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超大城市8个,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
全国特大城市11个,分别为杭州、东莞、西安、郑州、南京、济南、合肥、沈阳、青岛、长沙、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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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以城区常住人口1323万人、市区常住人口3079万人位列超大城市第四名。
PART.02
事实上,对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这个事情,在今年4月28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就已经画出了大致框架。
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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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4月28日的会议结束后,少数城市就已经开始试点了。
比如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征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是全国首个将出台的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 深圳印发了《深圳市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指引》,目前来看是改造体量较大的城市。如果说之前是制定了大框架,那么这次的高层会议,就是落实具体规划,也就是如何执行的事情。可以说是对4月28日会议的回应。
不过,这次的“回应”却被很多人解读为“第二次棚改”、“棚改2.0”。
PART.03
对此,我想说城中村改造并不是第二次棚改。
城中村改造从本质上来说,一直是属于城市更新的一项内容,是以市场为主导的综合性开发。
而棚改则是以政府为主导,纯公益性仅涉及住宅的开发,两者差别非常大。
从国务院会议的发文就可以看到,城中村改造有如下特点:
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化,区别于棚改。 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包含准公益性,区别于纯商业化片区开发。 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涉及土地开发,区别与老旧小区改造。从近期各地方推出的城中村改造政策来看,也是包含在城市更新整体规划中的。
例如2023年5月23日杭州市宣布从6月12日开始,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其中包括危旧房的改造、老旧小区的整治改造和城中村的改造等。
所以市场理解的棚改2.0,从本质上理解错误,混淆了概念。
虽然城中村不等于棚改,但通过城中村改造腾出优质地块,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提振住房消费需求,长期来看是有助于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的。
这对楼市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来源:头条-重磅特大超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即将启动,重庆在列,棚改“2.0”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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