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31 02:03 发布:2024-08-20 19:5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几年前,国家为了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鼓励农民发展畜牧业养殖,从中央到地方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文件。但是鼓励畜牧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例如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染,随意占用耕地养殖等,所以一些不规范的养殖场会收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甚至被责令关闭。
随着环保整治的力度加大,部分地区执法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一些养殖场还在整改期间,还没有被整改部门验收就被当地执法部门关停强拆了,这对养殖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基本案情】
四季如春的海南,在9月就显得酷热难耐,路上的行人疾步地行走着,尽量躲避太阳的照射。和其他人相比,罗女士五人却仿佛置身冰窟中。
原因是他们五人辛苦经营多年的养殖场,刚投入大量资金整改,还没被验收就被当地城管局关停强拆了。
2012年1月4日,因当地政府大力鼓励发展畜牧养殖业,于是罗女士五人成立了一个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取得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3月1日,合作社与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水蛟村民委员会水足村民小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用该小组约6亩土地用于建设生猪繁殖性养殖基地,租金每年1万元,租期为16年。
协议签订后,罗女士等五人在租赁地上建造了约2800㎡的猪栏舍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生猪养殖经营。
2013年9月17日,该养猪场因养殖需要,罗女士五人购进30台畜禽绿色养殖机。经原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人民政府审核,海南省三亚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同意给予该养猪场购机财政补贴资金7.5万元。
2013、2014年度,该合作社在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培训中,均达到培训要求,考核合格。
2015年4月20日,海南省三亚市畜牧兽医局下发三牧医16号《关于下达2015年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示范点资金的通知》,安排4万元给该养猪场,作为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专项资金。
2015年4月30日,海南省三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三动卫监23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养猪场:
一、建设一个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二、立即停止使用潲水饲养生猪;
三、限期3个月(即2015年7月30日前)整改。
2015年6月4日,天涯区政府印发了《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同年7月22日印发《三亚市天涯区三亚西河沿岸养殖场洗涤厂等高污染业河道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上两个方案规定:对养殖场和经营者居住房屋,若属于违章(法)建筑的,按相关规定进入拆迁程序,由原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天涯区城管局)依法进行拆除;不属于违章(法)建筑的养殖场,联合市国土环保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关停,同时,对关停的养殖场要加大督查力度,严禁再次营业。
2015年6月11日,原海南省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下发三土环资察395号《责令限期治理通知书》,要求各畜禽养殖户:
一、在2015年8月30日之前,必须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实行养殖猪栏舍雨污分流,养殖污水、尿液防渗存储池,养殖粪便干清粪并建设防雨防渗粪便堆积场所。所有养殖尿液、养殖废水、养殖粪便要回收用于农业生产,不得超标排放。
二、逾期未完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养殖户,将报请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关闭。
罗女士等五人接到以上通知后,即着手进行整改,建设了相关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并且建设了无害化处理池1座、干清粪便堆场1处、三级化粪池2座、防渗储存池1座、雨污分流管等水污染防治设施,并在2015年7月投入使用。
本以为整改完就没什么事了,但让罗女士五人没想到的是,2015年8月26日,在未经整改部门验收的情况下,天涯区城管局以罗女士五人的养猪场属违法建筑为由,未做出任何处理决定并告知罗女生等五人相关权利,便对养猪场及相关附属设施实施了关停强拆。
2015年9月11日,海南省农业厅下发124号《关于落实关停畜禽养殖场补偿政策的通知》,以上两份通知均要求:对禁止养殖区域的养殖场,要制定关闭或者搬迁计划,有计划地进行关闭或者搬迁,由此遭受经济损失,市、县人民政府应依法予以补偿。
整改的钱花了,现在养殖场却被关闭强拆了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罗女士五人又气又急直接找上了城管局理论,可没想到对方以养殖场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属于合法建筑为由就把他们挡了回来。眼看理论不成,罗女士五人决定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案件分析】
罗女士找到律师咨询,她想知道养殖场到底是不是违建,当地城管局关停强拆的行为到底合不合理。
了解完养殖场的基本情况,律师认为养殖场的猪栏和饲料仓库等养殖设施属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农用设施。
虽然养猪场未能办理相关的审批、备案手续,确实存在一些程序上的问题,但是罗女士五人建设养殖场的用地是通过土地租赁的方式从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取得,但是相关政府部门并未及时做出处罚或完善手续的决定,反而发放给养殖场合作社政府专项补贴以及资金,对其发展生猪养殖业予以鼓励与支持。这证明行了当地行政机关对该养猪场的认可。并且合作社系经罗女士等五人合法登记成立的生猪养殖合作社,至强拆行为发生之时仍合法有效。
新建设投入的排污设施是罗女士五人信赖行政机关的通知而投入建设的,天涯区城管局在以上行政机关已责令养殖场合作社限期建设排污设施的情况下,未经通知整改部门验收,也没有听取罗女士五人陈述申辩或进行听证,就对排污设施进行强拆,应对该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律师认为,养殖场不能认定为违建,且当地城管局强拆行为目的是关停养猪场,侵害的不仅是被拆设备设施财产,而且是合法正常经营、正在盈利的养猪场企业产权,这个案子有争取赔偿的空间。
【办案过程】
在律师的帮助下,罗女士五人对城管局提出诉讼。
2018年12月20日,三亚市中院作出32号行政判决,确认天涯区城管局强拆涉案养猪场及附属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经律师申请,三亚市中院委托当地某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涉案养猪场及附属设施价值进行了鉴定。《资产评估技术报告》显示,涉案养猪场及附属设施财产损失价值为180万元。
最终,三亚市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三十六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天涯区城管局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罗女士等五人赔偿款180万元。
判决结果下来,天涯区城管局不服,向海南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因为强拆导致罗女士五人无法就部分赔偿进行举证,最终海南高院认定,天涯区城管局强拆涉案养猪场有关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损害罗女士等五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赔偿。一审判决对此认定正确,但认定赔偿数额错误,案件处理结果不当,海南高院予以纠正。撤销三亚市中院3号行政赔偿判决书,改判天涯区城管局给付罗女士等五人赔偿款864984元。
二审法院仅支持了猪栏、饲料仓库两部分损失,并没有让城管局承担全部赔偿,这明显不能弥补罗女士五人的经济损失,在律师的建议下,罗女士五人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再审法庭上,律师据理力争,他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原审已查明,天涯区城管局在实施关停强拆过程中,未依法清点被拆除养殖场财产并进行证据保护,造成目前无法准确认定罗女生等五人被拆除建筑物及合法财产损失,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最高院判断,天涯区城管局应给付罗女士五人赔偿款169万元。
【律师说法】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设施农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对于未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规定的,处理到位后确需用地的,按规定完善用地手续。
2014年9月29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取代了上述通知,其内容变更为设施农用地包括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公告,公告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乡镇政府应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对于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依据上述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之外进行农业设施建设虽然需要就用地办理审核或备案手续,但无须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及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本案中天涯区城管局涉案强拆行为已被确认违法,如前所述被拆养殖设施不属于违法建筑,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天涯区城管局应就违法强拆行为造成的合法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和标准应当以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当地城管局以违建为由将罗女士处于责令整改期间的养殖场直接关停强拆了,侵害的不仅是被拆设备设施财产,而且是合法正常经营、正在盈利的养猪场企业产权。因为律师全面的代理意见,据理力争,最终罗女士五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如果您也面临罗女士五人相同的情况,请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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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环保关停典型案例:海南某养殖场被关停强拆,维权拿到169万赔偿,,养殖场因环保关停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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