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4 00:19 发布:2024-09-20 11:4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近日,南京市村民向某栏目反映,从去年春天开始,街道陆续征收了不少村民的土地,用于横江大道的开发建设,但是并没有公布征地补偿方案,而且补偿方面也只给了青苗的补偿费。
之后有村民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对于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征地批准文件以及征地公告、征地用地方案、以及供地方案等信息。但是,让村民大跌眼镜的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称“经查询,上述政府信息不存在。”
道路施工大半年,征地报批程序还在启动阶段,这符合相关规定吗?
针对此问题,相关部门人员解释说,按照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因道路建设,征用农用地起码要经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用地预审阶段,目前来看这个项目已经通过预审;第二个阶段是征地报批阶段,征地前的公告、征地的占补平衡以及相关的补偿方案,都要跟老百姓见面;第三个阶段是征地方案批准后的实施阶段。”
正如相关人员解释中所说的,且依据已于今年1月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中的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向相关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然后办理立项手续以及提交正式用地申请。由相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等,在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正式进入土地征收阶段。
除此之外,新《土地管理法》中的第47条还规定,拟申请征收土地的,还要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也就是说,在土地征收之前,相关部门除了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之外,还要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向村民或是村集体公布,公布的时间至少是30天。
另外对于补偿方案若多数村民认为不符合法、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还要依法组织听证,且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
但是,针对该事件,相关部门介绍说,道路项目在2019年7月19日只取得了省级用地预审批复。所以从群众反映的情况看,这条道路并没有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就开工建设,因此属于违法用地项目。
征地补偿只有青苗的补偿费合法吗?
关于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新《土地管理法》中的第48条之规定,土地征收应当要给予村民公平、合理的补偿,要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同时,征收土地应当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但是此次事件中,对方与被征收人只签订了一个青苗补偿协议,而且承诺给村民青苗的补偿费也并没有兑现,同时,对于其他相关的补助和安置方案也未提及。
显然,此次土地征收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
在实践过程中,有不少地方都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占的违法现象,这是赤裸裸的“先上车、后补票”的行为。因此,为了各项建设工程能够及时的启动,征收单位应当尽量遵循对农用地转用的批准以及对征地批准在同一政府一次办理的原则。
如何解决未批先建的这种违法行为?
北京圣运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村民,若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遇到未批先建或是未批先占的这种违法行为,村民可直接举报给自然资源部、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让相关部门来阻止违法征地拆迁的行为。
新《土地管理法》第6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也就是说,自然资源部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
但如果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违法占地进行依法处理的话,被征地村民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将地方相关部门违法占地的决定推翻。最后,北京圣运律师建议大家,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海南省儋州市光村镇前些年地方政府启动了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对包括油行村村组在内的土地进行了征收,而油行村村组成员对于当年的征收相关事宜无法确定。在北京圣运律师的帮助下,最终最终市人民政府确认自规局行政行为违法,同时申请人也拿到了村组希望获得的征收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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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时,只有保障被征地人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等相关权益征地拆迁工作才能顺利的推进。但实践中,仍有征收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征地人的权益。为此,北京圣运律师提醒大家,在没有见到以下几种文件时,可拒绝征地拆迁。
征地告知书
征地告知书也就是拟征地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村民认为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而要求的,相关部门应当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听证。
同时,相关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土地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如实登记,并经三方共同核实确认登记内容。
征地批复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并不是秘密文件,完全可以向老百姓公开公示。但是实践过程中,这类文件却成了征收方口中的国家机密文件,当被征地人让他们出示时,通常以各种理由推辞,不愿出示。
但他们这种遮遮掩掩的行为,只会让被征收人觉得此次征收根本没有获得审批或是没有经过审批。
将征地批复文件向被征收人公布是相关部门的责任,无论是在什么境况下都应当要告知被征收人,若有征地批文却不愿意让大家看到,那么就是在人为的制造矛盾。
因此,在实践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应当要按照法律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征地批复文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时间至少是30天。
征地启动公告
征地启动公告是征收正式实施之前的第一步,征收方在获得审批之后,应当要及时的向被征收人或是村集体公告,这也是相关部门必须要履行的职责。
其征地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对此,北京圣运律师提醒大家,被征收人一定要对征地公告上面的内容仔细阅读,了解各项权利。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应当是以房屋征收部门的名义来与被拆迁人签订,除此之外的任何主体都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另外协议的主要条款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2、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
3、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
5、搬迁相关的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征地补偿方案要听取村民的意见,若多数被征地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内容包括:
1、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总之,要是征地拆迁中没见到这些文件,那么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征地拆迁,若他们强行征地,拆迁,被征收人可及时的报警,或是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般而言,被征收的房屋中有合法建筑和违法建筑两种,所谓的合法建筑想必老百姓都知道,就是办理了所有的审批手续,既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也有产权证等,是依法依规而建的房屋,而违法建筑就是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或是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即所建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的规定而建的房屋。
通常我们将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房屋统称为无证房屋,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无证房屋那肯定是没有证照的违法建筑,而且当无证房屋遇上征地拆迁时,就算平常没有人来查处,且无人将无证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也会按照违法建筑进行处理。
一旦无证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那对被征收人就会是很大的一种打击,因为违法建筑的拆迁补偿跟合法建筑的拆迁补偿那是没有可比性的,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那其差距不是一般的大。所以,实践中征收中,很多老百姓在遇上拆迁后,通常都会非常的紧张,尤其是一些没有被批准而建的房屋,以及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证的一些房屋。
当然了,对于房屋办理了产权证,有审批手续的老百姓来说,那就大可不必担心,其在遇上拆迁时,只要审查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收是否合法即可,无需担心他们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一事。那么,倘若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被征收,征收方是否可以按违法建筑进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呢?
答案显然不是的。
在一般情况下,虽然说无证房屋确实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但相关部门将所有的无证房屋统统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行处理确实是说不过去的。
换句话来说就是,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无证房屋并不都是违法建筑,有的也可能需要按照合法建筑进行,而且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不能仅凭有没有证来认定,而是需要结合房屋实际的情况来认定,比如要弄清楚房屋建设时间,要弄清楚为什么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等原因。
●征地报批需要多长时间
●征地报批前期工作内容
●征地报批要缴纳什么费用
●建设项目征地报批
●征地报批材料包括哪些
●征地报批前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征地报批规费
●征地报批时间
●征地报批流程
●最新征地报批程序
●潍坊市2018年拆迁补偿新规定,潍坊征地补偿新标准,作出了哪些修改: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对老旧小区改造需要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了规定: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对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规定,自2021年8月10日日起施行:今日土地拆迁,征收政策转载
●公诉的刑事案件判决后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已开过庭刑事案件检察院又作出了变更起诉决定书是不是还要还需要开庭?: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施工大半年,征地报批程序才启动?相关部门作出了这样的回应,,征地报批要缴纳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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