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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谈耕地主要用于什么呢?,耕地的使用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谈耕地主要用于什么呢?,耕地的使用

更新时间:2024-12-22 21:07  发布:2024-10-15 13:0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谈耕地主要用于什么呢?,一般情况下,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而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谈耕地主要用于什么呢?,耕地的使用

一、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谈耕地主要用于什么呢?,耕地的使用

  一般情况下,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而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继承种植上述农作物,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能恢复的尽量责令整改恢复,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处理。实践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以“一刀切”的方式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总之,北京圣运律师提醒大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是受法律保护的,千万不要由着自己的性子在上面随便进行建设,若真无法避开耕地或是永久基本农田,那么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违法违规建设必然会触犯法律。

二、北京圣运律师谈对被拆迁人的几点建议,在拆迁中一定用得到

  无论是农村拆迁还是城市拆迁都存在着这样或是那样的一些拆迁问题。但是在实践征收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往往只关注到拆迁补偿,且即使遇到了拆迁补偿问题或是其他问题,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是一味的等,一味的拖延,这样漫无目的的等只会让被征收人陷入到困境当中,因为根本问题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解决。因此,北京圣运律师今天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在征地拆迁中作为被征收人应该要怎么做。

  提前了解征收的目的

  征地拆迁关系到被征收人的权益,因此,作为被征收人应当要提前了解征地拆迁项目是基于什么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只有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依法征收土地,而且必须要按照土地管理法或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征收。

  实践中,若有街道办事处或是村委会以及其他部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征收土地或以租赁的方式代替征收的话,是不合法的,这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也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因此,当被征收人遇到以租代征或是未按法定程序征收老百姓土地时,被征收人向有自然资源部或是其他职能部门申请查处。

  拆迁文件必须要公示

  土地征收过程中,拆迁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拆迁协议、征地批文、评估报告、用地规划许可等之类的文件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向被征收人或是所在村进行公布。

  因此,实践征收中,如果征收方以这些文件是国家机密为由未依法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那么则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被征收人可以及时的有上一级部门进行举报,或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一些征地拆迁文件。

  评估报告不合理请及时申请复核或鉴定

  通常情况下,评估报告会直接作为对被征收人补偿的依据。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收到房屋征收部门送达的分户评估报告时,如果对该评估报告不满意,一定要及时的向当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或是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对复核结果和鉴定结果都有异议的话,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逼签要及时的咨询律师或报警

  征收方为了达到最终的征收目的,常常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时采取逼签的违法行为,比如半夜闯入被征收人家里让签字,对被征收人进行恐吓、威胁,对被征收人家里断水、断电等。被征收人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或是早早就猜想他们会这样时,一定要及时的咨询专业律师或是报警。

  需要注意的是,报警电话一定要进行录音,其目的是为了取证,如果遇到他们不出警或是拖延出警,那么我们就有理有据的将他们起诉至法院。

  拆迁协议内容必须要完整,签字须谨慎

  拆迁协议内容必须要有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比如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或是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等,同时还要在拆迁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在协议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尽早的履行合同。

  另外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拆迁空白协议一定不能签,一旦签了,只要征收方不按约定进行补偿,那么对被征收人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且维权的难度也会相当的大。所以,无论是签订补偿协议还是其他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文件,一定要谨慎签字,避免被侵害。

三、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谈棚户区改造中申请行政复议,却被告知要去现场核实身份?法院谈判决确认违法,责令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与其他普通的征地拆迁不一样的是,其具有公益性质,棚户区改造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及居住环境,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棚户区就是脏、乱、差的代表,不仅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之外,而且很多建筑还存在安全隐患,相关的一些配套设施也不健全。

  所以,为了能让老百姓有一个更舒适的生活环境,早在很多年前,国家就推出了以“棚户区改造”为名的项目,全国各地也积极地响应号召,结合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掀起了一片“棚户区改造”的浪潮,可由于棚户区改造并非是一件易事,且又涉及很大的利益,因此,在许多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都会出现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我们最常见的就是补偿问题了,比如许多地方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目,擅自降低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其次就是,在补偿问题中还会发现棚户区改造存在程序方面的问题,比如未依法发布补偿安置方案等涉及被征收人利益的一些信息文件。那么,在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应该要怎么办呢?

  【基本案情】

  怯某是河南省某市某村村民,其在该村合法拥有一处房屋,怯某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家会遇上拆迁,但就是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发生在了他的身上。当地相关部门为推进城市化建设,决定对怯某某所在村庄进行棚户区改造,并由其组建的拆迁指挥部向怯某某所在村庄的村民发放了宣传手册,随之便开始大面积的拆迁,而怯某某的房屋也在此次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内。怯某某本想着棚户区改造是好事,其会积极地配合,但是在相关部门具体的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时,其发现此次棚户区改造中的补偿标准极其的低,根本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

  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标准,怯某某也是不敢耽搁,因其知道,相关部门实施棚户区改造心切,所以,怯某某便没有多想,而是直接打算找一个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合理的补偿。随后,其便在网络上查找到了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一席之地的北京圣运律所,在与北京圣运律所的律师取得联系后,其便非常迫切的咨询了北京圣运律师自己现在所遇到的一些问题,通过北京圣运律师地一番解答,怯某某了解到了此次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由于自己不懂法,于是在与北京圣运律师多次沟通后,怯某某决定委托北京圣运律师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希望北京圣运律师能在接下来的维权过程中,争取到与相关部门协商补偿的机会。

  【维权过程】

  可由于怯某某提供的资料比较少,且此次棚户区改造的信息还存在不透明的情况,因此,北京圣运律师介入到该案件后,无法很好地对整个案件进行研判,也无法精准的针对怯某某的情况制定维权计划,于是在与怯某某沟通协商后,北京圣运律师决定先指导怯某某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次日,在北京圣运律师的指导下,怯某某便向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与此次棚户区改造相关的材料。

  可是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怯某某邮寄的申请书后,竟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怯某某的申请予以答复。针对市国土资源局的不作为,北京圣运律师决定指导怯某某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希望市政府能责令他们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

  然而让在家都大跌眼镜的是,市政府在收到怯某某的复议申请书后,竟然也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复,只是向怯某某邮寄了一份通知书,要求怯某某本人在接到该通知书后的10日内去市政府核实身份说明情况,并补充相关的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到的,将视为本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面对市政府的无理要求,北京圣运律师仍然指导怯某某向市政府邮寄了说明,但是在此之后,怯某某便没有再收到过任何的答复及决定。针对相关部门的各种刁难行为,北京圣运律师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作出复议决定。

  庭审过程中,市政府辩称,其之所以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是因为怯某某自己主动放弃了行政复议申请。面对市政府的这一波无理无据,北京圣运律师是直指要害,称市政府提出要求怯某某亲自到场核实真伪的要求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其以通知的形式终止怯某某的维权程序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怯某某合法权益的侵害。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北京圣运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律师说法】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被征收人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后,相关部门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不作出复议决定,或是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这显然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北京圣运律师提醒大家,在相关部门收到我们的复议申请后,如果迟迟收不到复议决定,那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针对相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北京拆迁律师谈一群不明身份的人上来就强拆,吓得要退缩?

五、北京城中村改造拆迁律师谈城中村改造是否具有强制性?

  在我们老百姓的眼里,所谓的城中村就是被城市包围起来的农村,周边都是商业用房或是商品房。近十几二十年,随着我们国家的不断发展,城市不断地建设,越来越的农村因各种征地拆迁项目需要被占用,但有个别的村庄也在此过程中被遗留,可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这就导致其与周边的环境形成了较大的差别。从实际生活中来看,城中村与周边的商品房,商业用房相比,不仅相关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地理环境相对较差,之外,其住房安全也存在很大的隐患。而且,最主要的是,部分城中村也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市容。

  所以,近几年,为了进一步地改善城中村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居住环境,以及完善城市基础性设施设备,提高城市面貌、拉动地方经济等,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启了城中村改造工程。而且,在去年的时候,中央就极力支持和要求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并发布了相关政策文件。

  不过,说到这我们就不得不强调一点,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这与普通的征地拆迁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城中村改造是不具有强制性的,必须要经老百姓的同意,不得强迫农民搬迁上楼。另外,城中村改造必定会牵扯到很多的老百姓,但同时也会涉及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因此,在推进城中村改造时,广大老百姓一定要积极地参与到其中,该让自己做选择的时候一定要自己做选择,该提出意见的时候一定要提出自己宝贵的意见,对于相关部门的行为一定要注意审查。看看是否其有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针对城中村改造,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但如我们前几天所说的一样,相关部门推进城中村改造也需要按照相关的政策要求以及地方发布的一些指导性文件进行,不可违背城中村改造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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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北京土地征收律师谈耕地主要用于什么呢?,,耕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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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阮乐
内容审核:王学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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