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3 14:10 发布:2024-11-05 01:4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6年5月,南昌市青云谱区因旧城改造启动征收程序,陈某位于此区的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根据《房屋所有权证》,陈某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88.09平方米,但区政府仅同意对其中161.53平方米给予补偿。陈某为配合工作,先行进行了无争议部分的补偿结算,但双方对剩余126.56平方米的自搭房屋建筑面积的补偿未达成一致。
2017年8月,区政府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非法拆除了这126.56平方米的房屋。陈某认为该面积已经过南昌市房管局登记认定,应予以补偿。区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因此,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并赔偿财产损失。
区政府辩称,已按政策、法律与陈某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支付补偿款,合法拆除了已征收、所有权归国有的房屋。
【圣运律师论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区政府具有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行政职权。本案中,区政府仅就《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1983年自搭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61.53平方米与陈某签订补偿协议,在未对陈某涉征1987年、1988年、1990年自搭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26.56平方米进行处理的情况下,将其房屋整体拆除存在不妥。区政府无正当理由逾期向法院提交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综上,陈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圣运律师提醒】
无产权证的房屋不能一刀切,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应先进行合法的调查及认定才行,同时也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法的补偿。行政机关实施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再搬迁。
●1985年后自建无产权房遭遇征收,能否获得补偿款
●1985年后自建无产权房遭遇征收,能否获得补偿金
●无产权的自建房可以买吗,注意哪些
●1985年后自建无产权房遭遇征收,能否获得补偿
●2008以前建房无产权证
●1985年自建房政策
●86年前建房无产权证明
●1985年后自建无产权房遭遇征收,能否获得补偿金
●2008年前国有土地自建房无证
●1985年自建房怎样认定为合法建筑
来源:临律-1985年后自建无产权房遭遇征收,能否获得补偿,,1985年后自建无产权房遭遇征收,能否获得补偿金
上一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