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31 02:06 发布:2022-06-09 15:54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 :银川市某镇人民政府、银川市某县自然资源局
案情回顾
周女士等人在银川市某村里的大队里拥有近2000平的混凝土地面,上附相关生产资料。两年前的一天,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突然前往周女士等人的家中,口头告知其即将拆除周女士等人的生产设施。第二天,周女士地上的所有生产资料都被强制拆除清理、毁损破坏,将拆除的东西全部拉走。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无奈之下,周女士等人意识到必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圣运律师协助周女士等人提起了诉讼程序。在诉讼中,镇政府辩称,拆除行为是因为周女士等人擅自搭建了牛棚,有将违章建筑扩大的趋势,此次拆除行为也是之前行政强制行为的延续。鉴于周女士等人所建设的地上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因此认为其行为具有合法性。
圣运律师认为,无论周女士等人的地上物是否确定为违法建筑,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合法建筑、违法建筑的拆除都应当遵循法定的流程程序,本案中,镇政府的拆除程序不符合上述规定,拆除行为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周女士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有效保障。
诉讼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法院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周女士等人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该胜诉判决为周女士等人后续的维权程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周女士等人能够早日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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