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11:01 发布:2022-05-31 18:0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柳州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情回顾
陆先生在广西省柳州市某村拥有一处房屋用于居住和经营。后来该处房屋由于柳州市某建设用地上需要开展的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房屋即将被征收,在未见到合法征收手续的前提下,陆先生的房屋就遭受到了严重的损失,被不发分子非法拆除,该行为对陆先生的财产造成了严重的侵犯。无奈之下,陆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在有针对性地指导陆先生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圣运律师协助陆先生提起诉讼程序,请求确认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在诉讼程序中,行政执法局辩称陆先生的房屋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应当接受其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
圣运律师认为,依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以及区政府作出的《回复》,行政执法局作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但本案中,陆先生显然未收到行政部门进行的催告、公告,也未收到强制执行决定。在这样的情况下,直接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
诉讼结果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与推进下,法院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柳州市某区行政执法局对陆先生建筑物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上一篇:贵州胜案:因水库项目遭遇强制拆房,圣运律师助力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