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7 06:08 发布:2021-06-04 10:0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厦门市某镇政府
【案情回顾】
孙先生生活在福建省某村,在村内拥有合法房屋,由于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孙先生于将近20年前申请建房,并经村委会同意填写了《城乡私人建房申请表》。但相关部门一直没给孙先生办理宅基地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孙先生对房屋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于是选择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圣运律师先协助孙先生提起了宅基地申请,但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都未作出任何答复。随即,律师协助孙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
在复议过程中,镇政府认为孙先生所在村落非其管辖区域,主张已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了孙先生该情况,因此其行为并无不妥之处,圣运律师认为,通过本案已有的通话记录来看,并无镇政府电话通知孙先生的相关证据。其以通话记录主张已经履行法定答复职责,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镇政府的行为应当被视为未作出答复。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厦门市某镇政府电话答复孙先生的行为违法,责令镇政府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孙先生重新作出书面答复。该结果奠定了孙先生下阶段维权进程的基础,期望圣运律师能协助孙先生尽快取得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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