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01:12 发布:2020-11-30 15:17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县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王先生是四川省泸州市某县的村民,在村内合法自建了房屋。随着经济发展,当地兴起了煤矿开采业,但随着某煤矿的大量开采,导致王先生的房屋损坏加重,无法正常居住。王先生想通过协商解决,但多次向煤矿及镇政府申请安置补偿,都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王先生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圣运律师了解案件详情后,通过案件实情和证据分析出,该煤矿可能存在"违法施工"、"违法开采"的等问题,决定先通过申请让上级行政机关来监督履职的方式推进本案的维权进程,因此协助王先生向县政府申请了查处。但县政府签收了该申请后,一直未进行任何答复。因此,根据圣运律师的维权策划,王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
圣运律师认为,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管理矿产资源的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本案中的县政府显然具有监督管理职责,且通过快递记录可清晰看出其已经签收了王先生的查处申请。那么县政府在王先生反映了诸多问题后,依旧对查处未作出任何回复的行为,明显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
【复议结果】
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责令县政府在60日内对王先生的《查处申请书》依法作出处理。期待在圣运律师的办案策划引导下,王先生的维权进程能够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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