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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2192胜案】河北胜案:公开承包地材料申请被直接退回,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圣运第2192胜案】河北胜案:公开承包地材料申请被直接退回,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更新时间:2024-12-22 00:14  发布:2020-10-14 10:4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第2192胜案】河北胜案:公开承包地材料申请被直接退回,圣运律师助力维权!委托人:李女士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
委托人:李女士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情回顾









    李女士等人是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的合法承包地因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李女士等人在征收过程中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因此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圣运律师启动了系列性的相关程序。首先,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圣运律师协助李女士等人向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材料,申请公开申请人承包地土地登记材料。但随即,该申请被拒收退回,因此圣运律师协助李女士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在诉讼过程中,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而对李女士等人的申请又作出了答复。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据不同的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案中,若行政机关认为申请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可以告知其不予处理。但行政机关对李女士等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直接拒收,在李女士等人提起诉讼后再进行答复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李女士等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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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李娜娜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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