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10:43 发布:2019-08-14 13:1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董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市交通局
案情回顾
董先生是辽宁某村村民,因公路建设,董先生的土地面临征收。为了完成工程进度,在征地工作还未完成的情况下,镇政府强制拆除了董先生承包地上的附着物,作为施工单位的市交通局随即开展相关建设工作。眼看土地被违法占用,董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听取了案件情况之后,王有银主任制订了详细的维权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实施。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董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作出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同时,为了更加及时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圣运律师协助董先生提起另一个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施工行为违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市交通局未能就施工行为的合法性提供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确认该施工行为违法。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市交通局未能就施工行为的合法性提供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决确认该施工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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