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09:56 发布:2018-07-18 16:5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类型 | CITES | 林业部 | 司法解释 | 矛盾之处 |
附录一野生动物 | 禁止商业性国际贸易;限制非商业性国际贸易。 | 同我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 1,附录一非国产的野生动物,同我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2,人工驯养繁殖的附录一物种,同我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 1,CITES《公约》对人工饲养繁殖的物种采取降级保护,且管理更宽松。 2,林业部规定仅将《公约》非国产的野生物种纳入我国保护体系。 3,但,司法解释对人工与野生均同等对待,与《公约》和林业部规定相矛盾,也和其按保护级别定罪量刑的自身逻辑矛盾。 |
1,附录二野生动物; 2,人工饲养繁殖的附录一物种 | 允许商业性国际贸易,需要许可证。 | 附录二野生动物同我国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对人工饲养繁殖的附录一物种,地位未明确。 | 1,附录二非国产的野生动物,同我国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2,人工驯养繁殖的附录二物种,同我国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
1,人工饲养繁殖的附录二物种; 2,人工饲养繁殖的附录三物种。 | 用人工繁殖证明代替许可证,可以商业性和非商业性目的进出口人工繁殖或者人工培植的附录二、附录三物种标本。 | 对人工饲养繁殖的附录二物种未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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