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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镇拆迁案例:县政府为拆迁强行断电,律师助力"民告官"强势维权

安徽城镇拆迁案例:县政府为拆迁强行断电,律师助力"民告官"强势维权

更新时间:2024-12-22 01:26  发布:2018-05-25 11:5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安徽城镇拆迁案例:县政府为拆迁强行断电,律师助力"民告官"强势维权有人说"民告官"有三难,"不敢告、告不了、告不动" ;也有人说,"民告官"还有三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溯古望今,无论是刑部、大理寺,还是如今的行政审判
       有人说"民告官"有三难,"不敢告、告不了、告不动" ;也有人说,"民告官"还有三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溯古望今,无论是刑部、大理寺,还是如今的行政审判庭,行政诉讼之路的确堪比"蜀道",难于上青天。愿意帮助民众叩开"民告官"大门,为民众维权的律师亦寥寥无几。

       而本案,圣运律师事务所的
罗娟、邓海凤律师和王亚范律师不但接受了当事人李先生的诉讼代理,还以成功撤销太和县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而告终,帮助王先生取得维权胜利。

【案情概述】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北拆迁指挥部为了达到强制拆迁目的,于2015年X月X日向太和县旧县供电所下发了停电通知,于X月X日向太和县城关供电所下发了停电通知,国网太和供电公司依据停电通知对本案原告李先生所在区域停止了供电。

       该停电通知严重侵害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好这场房屋保卫战,李先生慕名来到北京,委托了圣运律师事务所的
罗娟、邓海凤律师和王亚范律师助其维权。通过对案情梳理,两位圣运律师分析得出:虽然本案实施下发停电通知的是城北拆迁指挥部,但因其法律地位属于太和县人民政府的受托人,故其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太和县人民政府承担。据此,在圣运律师事务所罗娟、邓海凤律师和王亚范律师的帮助下,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太和县人民政府告到了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维权】

       胜诉关键:未雨绸缪,准备充分;速战速决,一招制胜。

       庭审中,被告辩称城北拆迁指挥部做出的停电通知与被告无关,被告不是本案的适格主体;且该通知是内部通知,不具有强制性,对原告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然而,对此圣运律师早有准备,在庭审中,圣运律师指出,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和依据证明"城北拆迁指挥部于2015年X月X日向太和县旧县供电所下发的停电通知、城北拆迁指挥部于X月X日向太和县城关供电所下的停电通知"表明了停电的相关责任由拆迁指挥部承担,证明了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圣运律师该观点得到法院采信;提交的"原告于2015年X月X日向国网太和供电公司邮寄的书面供电申请",证明被诉行为的存在,原告与被诉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诉讼主体适格,亦被法院采信。

       这两点证据成为本案胜诉的关键,为原告节省了时间成本与应诉精力。

 
【律师说法】

       拆迁征地过程中,政府机关往往会为了自身的利益,罔顾百姓,甚至采取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本案中,太和县政府便以"确保拆迁安全"之名,实则采取了断电的卑劣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法律的制定一方面是为了保障社会秩序,另一方面更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权益。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民众应该及时拿出法律武器,不畏强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特权之门"已逐渐关闭,人民的权利越来越受到保障。圣运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首家专业代理行政案件、唯一一家只为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维权的律所,"民告官"不再怕"三难"。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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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李站波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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