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21:00 发布:2024-08-25 20:2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小产权房拆迁是否有赔偿,取决于该房屋的合法性以及具体的拆迁政策。一般来说,如果是合法建设的小产权房,被拆迁时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合法性判断: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其产权证明并非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如果该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使用已经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符合当地规划和用地政策,那么它可能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对于合法的小产权房,在拆迁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补偿内容:如果小产权房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并需要拆迁,那么拆迁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可能存在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注意事项:对于违章建筑或者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小产权房,在拆迁时可能不予补偿或者补偿标准较低。因此,对于小产权房的购买者和使用者来说,了解并遵守当地的规划和用地政策以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非常重要。
总的来说,小产权房拆迁是否有赔偿以及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或者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小产权房买卖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仍不受法律保护。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流转改革正在探讨之中。对于已经买了小产权房如果碰到拆迁,因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房屋的主人只得到地面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重置价格的补偿,还要减去折旧。即重建相同的新房子的造价再打个成新的折扣。具体房屋的价值补偿额由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作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小产权拆除的补偿主要有物业置换、临时安置补偿和搬迁补偿费三类。
1、物业置换补偿
小产权房是老祖屋、平房或瓦房,在进行物业置换时,都按建筑面积1∶2比例进行置换;若作为商用,则首层60%建筑面积按1:1.3比例置换,其余40%和二层以上按建筑面积1:1比例置换;普通住宅则按建筑面积1:1
比例置换。
2、临时安置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临时安置补偿,就是说在拆迁的过程中,没有地方住可以进行租房,国家会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标准是住宅每月租金30元/
㎡;首层商业每月租金60元/㎡。要注意,虽然有临时安置补偿,但租房的面积也是有限制的,不得大于占房面积。
3、搬迁补偿
小产权房拆除,按照往返搬迁费3000元/户(栋)的标准统一发放。
一、平度市潍莱高铁村庄房屋搬迁补偿方案
(一)住宅房屋
1、住宅房屋符合“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1)按照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按照35平方米计算。
根据以上房屋建筑面积,结合被搬迁房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其中土地权属面积大于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可选择对多出的土地面积,按照所在类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50%给予补助,给予多出占地面积补助后,对其房屋建筑面积不再给予楼层调整系数补偿。
(2)给予10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补偿,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2、拥有多处宅基地的被搬迁户,其中一套享受上述“一户一宅”货币补偿政策;其余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
3、“一户一宅”、“一户多宅”房屋,如不选择上述1、2项规定的补偿办法,也可根据被搬迁房屋确认的宅基地面积,按照235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货币补偿款。
上述1-3项补偿款,扣除所搬迁房屋宅基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4、对搬迁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5、对搬迁房屋给予相关安置补助费用:
(1)临时过渡补助费: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2)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按每户2000元标准计发。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计发。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正在用于生产经营并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载明地点相一致且近三年内有纳税记录(或免税证明)的合法房屋,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经营面积,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一次性计发10个月。
6、对搬迁房屋给予签约及搬迁奖励
(1)单户速签及腾房奖: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每户最高奖励10000元;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房并取得《搬迁腾房验收合格单》的,每户奖励10000元。
(2)村庄速签及腾房奖:搬迁区域内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签订补偿协议且搬迁腾房率达到100%,每户再奖励50000元。
(二)非住宅房屋的补偿
1、合法的非住宅房屋,根据确认的建筑面积,按照周围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核算补偿款。其中属村集体的非住宅房屋,扣除搬迁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2、对房屋装修及附属物根据现状进行评估补偿。
3、相关安置补助费用和签约及搬迁奖励执行上述住宅房屋补偿办法的第5、6项规定。
(三)建设集中居住区
搬迁范围内的村民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拆除房屋后,80%以上村民申请集中建房,经批准可采取集资方式,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居住区。
1、集中居住区按照被搬迁人口人均50平方米确定居住房屋用地面积、人均10平方米确定公益事业和经济发展设施用地面积。
2、集中居住区由村庄在街道及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指导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和组织建设。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划拨费用由村庄承担。居住房屋建设费用由村民自行承担,公益事业、经济发展设施建设费用由村庄承担。
3、给予建设集中居住区相应政策支持
村庄建设集中居住区,先由村庄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待集中居住区竣工通过验收后,市政府对5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道路、雨水、污水、中小学、环卫)、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档案保护费、建筑垃圾处理费、树木花草赔偿费、绿地占用费、土地登记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给予等额补助。
二、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有哪些:
1、改造方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2、改造要求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面积和总造价,绝对禁止因改造而出现致贫现象发生,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3、质量标准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有条件的可推广使用节能建筑,乡镇(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把质量标准关,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实用、经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属于合法建筑合理取得的小产权房被拆迁时能获得补偿。由于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不能过户,购买时只能签订买卖合同,同时也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购买得不到保护,拆迁也得不到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拆迁时可以获得补偿,但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或及其成员享有。
2、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不予补偿。由于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安置,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小产房拆迁怎么赔
●小产权拆迁补偿标准
●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多少钱
●小产权拆迁怎么补偿
●2021年小产权房拆迁赔偿
●小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小产权拆扦房屋赔偿标准2017
●小产权房子拆迁有补助吗
●小产权拆迁有没有补偿
●小产权房子拆迁赔偿
●小产房拆了赔钱给开发商还是买家
●小产房拆了赔钱给开发商还是买家
●小产权房子拆迁赔钱吗
●小产权拆迁有赔偿吗
●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多少钱
●小产权房拆迁怎么赔偿案例
●小产权房拆迁有赔偿吗
●小产权拆迁怎么赔
●小产权房拆迁赔钱吗
●小产权拆迁了怎么补偿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小产房子拆迁补偿,小产权拆迁补偿标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郝中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