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1-02 23:43 发布:2024-09-15 17:1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是的,房子拆迁时父母有权利选择不给儿女拆迁补偿。这一权利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拆迁补偿的归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是给予被拆迁人的。如果父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拆迁补偿理应归父母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有权决定如何分配这些补偿,包括选择不给儿女。
个人财产的处置权:
父母所获得的拆迁款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作为财产所有者,他们享有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包括决定是否将其分配给儿女。这种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继承权与拆迁补偿的区分:
尽管儿女在父母去世后有权继承其遗产,但拆迁补偿并不等同于遗产。拆迁补偿是在房屋被拆迁时给予的,而继承则发生在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之后。因此,父母在拆迁时选择不给儿女补偿,并不影响儿女未来可能的继承权。
综上所述,房子拆迁时,父母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拆迁补偿的分配方式,包括选择不给儿女。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父母在做出此类决定时充分考虑家庭和谐与子女权益,以避免可能的家庭纠纷。
如果在拆迁时,父母双方已经去世,而且也父母也没有立下过什么遗嘱,这样的情况下,出嫁的女儿,对这个房子有继承权。如果这个房子面临拆迁的话,女儿同样具有补偿款的继承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出了嫁的女儿也是可以获得补偿款的。如果父母都在,或者是还有一方在世的话,出嫁的女儿,是没有办法获得补偿款,因为父母在世时已补偿款,应该是补偿给父母的,暂时和子女还没有什么关系。当然,具体补偿还要结合当地的政策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33条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也就是说,在确定某一村民的被征收人主体资格时,妇女与男子适用的是完全相同的标准。除非妇女因户口外迁且在嫁入地分得了土地,丧失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否则其理应在征地补偿安置中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权益。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9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则、程序等,由法律、法规规定。
对于已经外嫁的,在拟定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时,当事人以及家属仍在原村生活、生产,户口没有迁出的,都享有征地拆迁补偿。
换句话说就是在集体所在地生活、生产并且依法登记常住人口的,即使是外嫁女也具有该集体的成员资格,也就享有征地拆迁补偿待遇。
如果补偿过低,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救济
父母的拆迁房子女没有份。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子女是没有权分的。如果父母双方过世,子女应当享有继承权,但是这个也是与房屋拆迁无关的。
根据即将实施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父母的房子拆迁女儿是否有权要,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拆迁补偿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如果女儿也是被拆迁人,自然有要求获得补偿的权利。如拆迁补偿的被补偿人系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
2、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赡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征收补偿给父母,女儿是没有权分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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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冯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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