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23:16 发布:2024-09-15 18:4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襄城、樊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襄阳护城河治理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襄阳护城河治理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公用设施,促进形象工程建设和城市经济的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襄阳护城河沿线进行治理。根据《国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襄阳护城河治理工程的实际,特制定如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一、充分认识治理襄阳护城河工程的重要性,做好深入细致的基础工作襄阳护城河治理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启动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塑造襄樊形象的重点工程,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战略决策。襄阳护城河治理及古城墙修复工程是体现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襄阳护城河治理工程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发动工作。襄城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襄阳护城河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人员对需要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详细准确的调查摸底,核实房屋权属、面积和结构等级,为拆迁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市房管、土地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度,发布分段《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和《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实施单位要组织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深入住户宣传政策,分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安置任务。二、根据襄阳护城河治理规划,确定分段拆迁范围,依法搞好拆迁补偿工作襄阳护城河治理工程拆迁范围为:第一段北起西门桥,南至南湖宾馆西围墙,全长约800米,东起城墙以内的内环路东侧规划红线,西到河岸以西50米以内;第二段西起南湖宾馆东墙,东至仲宣楼,北起内环路北侧规划红线,南至护城河。上述范围内除按规划要求可以保留的建筑物外,其余各类房屋及附属物均须拆迁。私有房屋拆迁补偿参照《樊城汉江大道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执行。单位公房拆迁参照《樊城汉江大道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樊城汉江大道公房拆迁补偿范围的通知》等文件执行。三、加强领导,搞好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襄阳护城河治理开发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襄城区人民政府及市公安、工商、财政、电信、广播电视、供电、教育、房管、规划、土地、城建、园林、民政、水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服从襄阳护城河治理工程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无条件予以支持,确保治理工程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1.卧龙镇回龙村集体农用地,拟征收2.3690公顷,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112公顷,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3802公顷,拟规划用途为公路用地。
2.尹集乡尹集村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9758公顷,农用地1.9752公顷,建设用地0.0006公顷,征收土地拟规划为商服用地。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法律分析:
省政府于2021年5月7日同意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李洼村委会集体土地0.3555公顷,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牛首镇李洼村委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地标准不一,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征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采取区片综合价,即综合考虑地类、产值、人均耕地数量、区位、农用地等级、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将市区土地划分五个等级,制定各等级区片综合价(见附件一)。
根据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中确定的市区统一最低年产值标准和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定点调查的耕地三年平均年产值,市区一级、二级地段耕地平均年产值确定为1700元/亩(蔬菜基地2200元/亩,旱地、水田1200元/亩),三级、四级地段耕地平均年产值为1400元/亩(蔬菜基地1600元/亩,旱地、水田1200元/亩),五级地段耕地平均年产值为1200元/亩。
考虑市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实际,除按耕地平均年产值计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外,对城市规划区内被征收的土地另按所处的区位条件适当增加补偿费(具体标准见附件一)。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的计算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征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在0.8亩以上的,土地补偿费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年产值的8至10倍计算;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8亩以下的,土地补偿费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年产值的10倍计算。
征收有收益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所在地段旱地年产值的5倍计算;征收无收益的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所在地段旱地年产值的4倍计算;征收农村宅基地的按所在地段耕地的安置补偿标准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为:一、二级地段12000元,三、四级地段11000元,五级地段10000元。
征收其它有收益的土地,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处地段耕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一半计算;征收其他无收益土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人均耕地状况,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产值的16倍,最高不得高于25倍。依照前述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补偿倍数,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产值的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村集体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从增加的补偿费中解决;
(四)青苗补偿费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产值的1倍计算。
●襄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樊城区拆迁补偿标准
●2021年襄阳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樊城区拆迁政策
●2021襄阳拆房屋补偿标准
●襄阳拆迁赔偿标准
●襄阳市樊城区拆房规划
●襄阳市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0襄阳樊城区拆迁范围
●2021年襄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樊城区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樊城区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樊城区拆房规划
●2020襄阳樊城区拆迁范围
●2021年襄阳樊城区征迁文件
●襄阳市樊城区拆迁办
●2021年襄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襄城区拆迁
●2021年襄阳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樊城2020年征迁改造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襄樊房子拆迁补偿标准,襄阳市樊城区拆迁补偿标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庞兴凯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