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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划拨地,出让地和划拨地房子拆迁有什么区别

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划拨地,出让地和划拨地房子拆迁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4-12-26 11:00  发布:2024-09-22 10:46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划拨地,出让地和划拨地房子拆迁有什么区别,出让地和划拨地房子拆迁的区别如下:1、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划拨土地的拆迁补偿中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仅包括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而出让土地的拆迁补

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划拨地,出让地和划拨地房子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划拨地,出让地和划拨地房子拆迁有什么区别

出让地和划拨地房子拆迁的区别如下:

1、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划拨土地的拆迁补偿中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仅包括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而出让土地的拆迁补偿则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2、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同:划拨土地通常是政府无偿提供给用地者,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需支付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可能是无偿获得,且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政府购得,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3、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用于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

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

出让地与划拨地的拆迁补偿差异:

1. 补偿标准:出让地的拆迁补偿往往按照市场价进行补偿,而划拨地的补偿标准可能会低于市场价;

2. 补偿方式:出让地拆迁可能提供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划拨地拆迁则可能更多采取货币补偿;

3. 法律程序:出让地拆迁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划拨地拆迁程序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

4. 补偿范围:出让地拆迁补偿范围可能包括房屋、地面附着物等,划拨地拆迁补偿范围可能更为有限;

5. 补偿时效:出让地拆迁补偿时效可能更为明确,划拨地拆迁补偿时效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出让地和划拨地房子拆迁的区别主要在于拆迁补偿标准、土地使用权性质和房屋类型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二、房屋拆迁划拨和出让的区别

出让和划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取的方式,最大的区别是土地出让金交纳,出让国有土地是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而划拨土地是不需要交纳的,土地划拨与土地出让的性质不同,取得方式不同,权利义务不同,期限不同,房屋类型不同。土地划拨不规定土地的使用时间,土地出让需要规定土地的使用时间,一般为40年或者50年。


性质不同


划拨是交了补偿费用或者安置费以后获得的,一般不会规定使用期间,不过会有限制条件,例如不能租给别人、转给他人或者抵押贷款等。而出让是指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有一定的使用期间规定,且需要支付出让金。


取得方式不同


划拨是经过政府部门的准许,并交了补偿费用后获得使用的权利,或者是政府部门把使用权无偿交给使用者。而出让是通过挂牌、招标或者是拍卖的方式获得的,这是有偿交易,还严格限制了使用年限。使用者办理转让的时候需通过国土资源单位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权利义务不同


划拨的不可以转给别人,也不能租给他人,还不能办理抵押。而出让的使用者有一定的处置权利,可以转给他人、进行出租或者抵押等。


期限不同


通常划拨的不会规定使用的期间,而出让的有使用期间,一般分为四十年、五十年和七十年等。


房屋类型不同


划拨的通常是建造经济房或者是公益建筑等,而出让的通常是用于建造商品房等,它们两者的建筑的类型是有区别的。


商住土地出让程序有什么?


1、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挂牌开始日前20天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


2、出售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售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3、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4、审查挂牌资格: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5、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6、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7、公布成交结果: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8、签订出让合同: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发布挂牌公告,出售挂牌文件,受理竞买申请,审查挂牌资格,挂牌,揭牌,公布成交结果,签订出让合同,这是农村土地出让时的八大流程。其中发布挂牌公告的时间是在挂牌前二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三、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的区别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知,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的区别在于以下几点:第一,性质不同,划拨是国家无偿把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使用者;出让是国家把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第二,取得方式不同,划拨是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划拨的;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等有偿方法取得。第三,权利义务不同,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使用人在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限制;出让的权利义务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四、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将土地无偿或者交纳补偿费后交给使用人使用的行不,而出让上指使用人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五、拆迁时土地出让与划拨有区别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是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的区别是拆迁补偿不同,出让土地依据土地使用年限、开发利用情况补偿,而划拨土地则只对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2)划拨只能适用于公益或国家核心的工程项目。规定了只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益的事业用地;国家核心扶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体现出其公益的目的。

(3)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产生的,只要交纳征用的补偿安置费用后就可取得使用权,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以及签订合同。

(4)根据法律规定,用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了有另有的规定以外,是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的用地为70年,若到期之后则为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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