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15:52 发布:2024-09-29 05:1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情况和政策确定。拆迁补偿价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拆迁安置费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赔偿费。需注意提供周转房和房屋类型对补助费和赔偿费的影响。
法律分析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最后有几点需要温馨提醒: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结语
依据相关规定,拆建单位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项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等。补偿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政策确定。房屋拆迁补偿价根据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计算。补偿计算标准包括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差价。此外,房屋拆迁安置费也需要根据相关标准计算。需要注意的是,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时,相应补助费为0;而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赔偿费为0。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法律分析:一、拆迁范围:河北庄村田湾片区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
二、准备阶段: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宣传发动;2021年1月24日至2021年月28日,签订协议,搬家腾空,清理附属物。
三、过渡期限 : 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
四、注意事项 : 凡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买卖、交、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
4、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五、补偿安置
1、根据《陶庄镇河北庄村(田湾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予以补偿和安置2、对在2021年1月28日前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适当奖励;
3、需安置的,从1月24日上午9时开始,凭自行拆除或房屋腾空验收单及助拆协议,领取选房序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拆迁范围:河北庄村田湾片区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
二、准备阶段: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3日宣传发动;2021年1月24日至2021年月28日,签订协议,搬家腾空,清理附属物。
三、过渡期限 : 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
四、注意事项 : 凡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买卖、交、赠与、租赁、抵押、析产等手续;
4、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五、补偿安置
1、根据《陶庄镇河北庄村(田湾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予以补偿和安置2、对在2021年1月28日前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给予适当奖励;
3、需安置的,从1月24日上午9时开始,凭自行拆除或房屋腾空验收单及助拆协议,领取选房序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 房屋产权调换 ,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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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曹雯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