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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房子楼龄,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怎么办

拆迁补偿房子楼龄,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12-26 02:28  发布:2024-09-29 16:5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补偿房子楼龄,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怎么办,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规定包括:1、按照产权人遗嘱进行产权确认;2、无遗嘱的按照执行,伴侣50%,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剩余50%;3、产权人伴侣也去世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委托一

拆迁补偿房子楼龄,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怎么办

一、拆迁补偿房子楼龄,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

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规定包括:1、按照产权人遗嘱进行产权确认;2、无遗嘱的按照执行,伴侣50%,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剩余50%;3、产权人伴侣也去世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委托一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4、协商不一致的,最好经过法院进行析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怎么办

父母去世后,房屋继承过户的手续有以下几个步骤:1、房屋评估:由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估价。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等全部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房产证明。

一、房屋继承怎么过户

(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父亲去世怎样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儿子名下

父亲去世按照以下步骤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儿子名下:

1、房屋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房产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继承公证书(携带证明资料: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

3、房屋测绘: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产继承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理房屋面积测绘/转绘手续,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

4、继承登记:房产继承人应该携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回执。带资料审核通过后,取得房产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如何处理父母去世后的房产动迁问题

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规定:遗嘱确认产权,无遗嘱执行,伴侣50%,继承人平均分剩余50%;伴侣去世,继承人协商委托一人签署拆迁协议;协商不一致,可通过法院解决。(80字)

法律分析

父母去世后房产动迁规定包括:

1、按照产权人遗嘱进行产权确认;

2、无遗嘱的按照执行,伴侣50%,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剩余50%;

3、产权人伴侣也去世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委托一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4、协商不一致的,最好经过法院进行析产。

拓展延伸

继承房产后的动迁方案与实施

继承房产后的动迁方案与实施是指在父母去世后,作为继承人需要面对的房产转移和搬迁问题。首先,需要进行法律程序,包括遗嘱认证和继承登记等。接下来,要评估房产现状和价值,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动迁。如果需要动迁,可以考虑出售、转让或租赁房产。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办理手续,如产权过户、租赁合同签订等。此外,还要考虑搬迁安排,包括物品整理、搬运和装修等。最后,确保所有法律手续和动迁程序合法有效,以确保顺利完成继承房产后的动迁方案与实施。

结语

继承房产后的动迁方案与实施需经过法律程序,包括遗嘱认证和继承登记等。评估房产现状与价值后,可选择出售、转让或租赁。实施过程需与相关部门协商,如产权过户、租赁合同签订等。搬迁安排包括物品整理、搬运和装修等。确保合法有效,顺利完成动迁方案与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四、房子拆迁户主已去世怎么办

一、房子拆迁户主已去世怎么办


1、房子拆迁户主已去世,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才能过户,具体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较低收取200元;


(2)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子拆迁户主已去世办理过户的流程


房子拆迁户主已去世办理过户的流程如下: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五、过世老人房屋动迁问题怎么办

一、过世老人房屋动迁问题怎么办


1、过世老人房屋动迁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老人是在过失之后,房屋才进行拆迁的,则属于继承人的房款;


(2)如果是在拆迁公告后去世,已经登记为拆迁安置人口,是可以主张补偿的,协商补偿不成,可以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二、房屋拆迁要经过哪些程序


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3、外业入户评估;


4、内业结算;


5、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6、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7、动迁解释;


8、把报告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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