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16:35 发布:2024-10-01 11:4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变更岗位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议一致,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公司是不可以单方面变更的,如果公司解除劳动者,属于非法解除;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且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你的疑问,我给你列举一下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几条规定,你就明白了。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至于你认为公司无任何理由解雇你们,你们想要求赔偿金的话,依据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对你有帮助。。。
您好!不会只给你40平方米的,除了按人口,还是要考虑其他情况的,比如你房屋原来的面积为200平方米,可以到拆迁部门详细询问一下
依据目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除在入职期间进行过培训,且企业出示培训费用单据的培训费用部分需要赔偿,其他情况下,只要是提前30日告知企业辞职,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
对于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应得的补偿,如果认为补偿明显偏低,或者不合理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来帮助你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补偿的标准主要是根据不能降低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这个原则进行确定。
赔偿14个月的工资是有依据的,但太少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照法律规定,不满六个月的,是要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从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是法定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即合法解除为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为二倍的赔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获得最高不超过十二月的补偿金;如果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获得24个月的补偿金。 你可以同用工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时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没什么实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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