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8 06:59 发布:2024-10-18 05:2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视同缴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被征地人员按有关镇保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安置补助费首先应当用于支付一次性缴纳不低于15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而被征地人员在一次性缴费年限内就业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可以免缴,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其他基本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征地补偿15年社保是否包含医保要视情况而定,具体规定如下:1、对于土地征收补偿15年工龄来说,这其中也是包含着医疗保险的;2、只要办理的相应的社保产品,就会有一定的工龄,将社保产品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获得这款保险产品给自己带来的养老金,就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退休生活;3、如果自己的工作单位只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没有缴纳社保的话,那么就不能算工龄。所以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决择的。土地征收的主要特征是:1、具有强制性;2、土地征收是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即由集体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3、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按规定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来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必须持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土地管理法》下,国家规定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安置补偿归失地农民、地上物补偿归所有者。然而,一些省份出台了特殊政策,如给予达到城市退休年龄的农民养老金、对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费等。具体操作流程为: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申请并提交材料;城乡居保科审核并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计算退还金额并打印支付表;养老科复核并由负责人审核;最后财务科办理缴费。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乡居保科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并打印折算支付表;
4、养老科复核人复核,养老科负责人审核;
5、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后,财务科办理缴费。国家在法律上依然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安置补偿归失地的农民,地上物补偿归所有者。但一些省份有自己的政策,如将部分土地补偿给农民,对达到城市人口退休年龄的给予养老金,对失支全部土地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
拓展延伸
征地补偿的15年社保问题: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及后续补缴规定
根据《征地补偿法》,征地补偿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因此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具体而言,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的差异,征地补偿款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根据征地补偿款的金额,按照相应的比例计算社保费用并由雇主代扣代缴。
对于15年社保问题,如果在征地补偿期间未缴纳社保费用,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补缴。具体补缴方式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补缴手续。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具体的补缴规定和操作指引。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建议您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申请人应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予以受理。城乡居保科将计算确定折算月数和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并打印折算支付表。养老科的复核人将进行复核,养老科负责人将进行审核。经审批权限审核批后,财务科将办理缴费手续。对于征地补偿款的社保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的差异,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对于15年社保问题的补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具体的补缴规定和操作指引。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律师解答:
1、申请人向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县社保局城乡居保科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城乡居保科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并打印折算支付表;
4、养老科复核人复核,养老科负责人审核;
5、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后,财务科办理缴费。国家在法律上依然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归村集体,安置补偿归失地的农民,地上物补偿归所有者。但一些省份有自己的政策,如将部分土地补偿给农民,对达到城市人口退休年龄的给予养老金,对失支全部土地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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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15年社保,拆迁补偿15年养老保险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范涛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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