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10:07 发布:2024-10-18 07:4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房屋拆迁未完成时,固定资产的处理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拆迁进度和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房屋拆迁未完成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固定资产定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指的是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在房屋拆迁未完成的情况下,被拆迁的房屋仍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
拆迁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处理:在拆迁过程中,企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达成补偿协议。这期间,被拆迁的房屋虽然物理形态上可能发生变化,但在法律上仍视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直至拆迁完成并达成补偿协议。
二、拆迁未完成时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折旧处理: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房屋仍在使用,企业应继续按照既定的折旧方法和政策对房屋进行折旧处理。如果房屋已停止使用并等待拆迁,则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折旧政策。
资产减值准备:如果拆迁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减值迹象,如市场价值大幅下降或拆迁补偿金额低于预期等,企业还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法律依据及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程序和标准。企业在处理拆迁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时,应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意事项:在拆迁过程中,企业应密切关注拆迁进展,与拆迁方保持密切沟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企业还应及时更新固定资产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未完成时,被拆迁的房屋仍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妥善处理拆迁过程中的固定资产问题。
法律分析:企业拆迁房屋固定资产不用减少。企业拆迁房屋,政府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企业拆迁的固定资产即使在拆迁过程中被损毁,也会通过拆迁补偿方式补回损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产拆迁没有产权到底怎么给补偿?
没有产权的房子是属于共有住房,只有使用权的,如果拆迁的话就不一定有补偿了。
拆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拆迁过户房过户申办手续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3、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安置房过户需要的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土地出让金:最简单的算法是房款的2%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大于144平方米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我们知道房产过户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唯一有效法律要件。那么,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过户时,希望您也能遵守相关的具体规定,确保房屋的产权清晰。
法律分析:1、国有企业的房屋固定资产的拆除重建,必须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2、先对旧有的房屋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得出结论,并同时向当地国资委相关部门申请该房屋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手续;
3、新建房屋立项审批手续也可作为旧房屋报废的依据之一;
4、如果旧有房屋的净值过高,是否也可考虑按资产改造来运作这个项目,但前提是新建的房屋与原有的房屋形式上变化不是太大,否则,此选项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法律分析
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只要是企业的有发票,就可以计提折旧的。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年118号文件规定,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拓展延伸
拆迁期间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变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分析
拆迁期间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变动对企业经营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拆迁期间,企业的固定资产可能会受到损坏、迁移或暂停使用的影响,因此折旧政策的变动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财务状况都会带来一定的冲击。如果折旧政策允许在拆迁期间继续折旧,企业可以继续按照原有的折旧率计提折旧费用,这将有助于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稳定。然而,如果折旧政策禁止在拆迁期间进行折旧,企业可能需要承担暂停使用固定资产所带来的额外成本,同时可能还需要调整财务报表和经营计划。因此,企业在面对拆迁期间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变动时,需要仔细评估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确保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企业在拆迁期间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变动对经营产生重要影响。若折旧政策允许继续折旧,可维持运营和财务稳定;若禁止折旧,需调整财务报表和经营计划,承担额外成本。因此,企业应评估政策变动对经营的影响,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企业因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不符合经济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四十七条 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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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任国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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