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16:37 发布:2024-10-19 04:23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注意,这里没有强调被征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该条例名称已经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即无论还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土地,均按货币补偿的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房屋成新、结构、装饰装修成本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出价值予以补偿。我们这拆迁出让土地的房子赔偿加一起大概两万五一平,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也同样25000左右一平方。是不是出让土地的房屋产权人吃亏了,不是,而是出让土地的产权人还有一套补偿机制。出让土地的产权人出让土地与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了 土地出让合同 ,支付了 土地出让金 ,因国家征收土地出让合同 没有实际履行 完,出让土地房屋产权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中止的条款与土地出让方(政府)另行协商没有到达合同实际期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者部分返还的问题,专业说就是土地出让行政合同中止引起的行政合同变更的问题,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保证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现行的《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0〕122号)进行调整,制定本标准(见附件)。
一、本补偿标准适用于征收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集体土地时对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矿区、高新区、正定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及没有出台补偿标准的县(市)可参照执行,或自行出台补偿标准。
二、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遇到本补偿标准未包括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可参照类似品种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补偿。
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政府大型专项工程征收土地已对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做出规定的,实施该专项工程征地时从其规定。
四、划拨用地项目的征地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照3000元/亩的标准拨付区政府;经营性政府储备地的征地工作经费在区政府返还收益中列支。建筑物拆迁工作费用标准为8000元/亩。
五、本补偿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2010年12月3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0〕122号)同时废止。
六、市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石家庄市政府公开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石高新【2016】03号
石家庄市2015年度第一百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于2015年12月29日经省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5】1162号文批复,批准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的权利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为长江乡(镇、办事处)南庄村(居)委会,地块位置东至:恒山街;西至:;南至:长江大道;北至:。批准面积为1.141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1.141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该地块所在区域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第高新区2片区,面积1.141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为292.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合计333.7425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按照《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0】122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万元,青苗补偿费0万元。合计万元,该项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村村(居)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居)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按照权属情况拨付给所有权人。
四、安置办法
(一)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农业人口0人
(二)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我市现行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的相关文件执行。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石家庄征地补偿标准有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征收了怎么办
国有土地被征收应当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用。同时对于土地上的房屋,应当通过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养殖场拆迁怎么补偿
养殖场拆迁的补偿,包括对房屋的拆迁补偿和土地的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处理,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土地的补偿,主要是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的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家里有树木要拆迁应怎么赔偿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该怎么算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定。而树木的补偿标准,就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范围,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房展水平不一样,所以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那么具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又将该规定权力下放到下面各个地级市政府,所以说每个地级市政府对其辖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均应该有明确规定,并且每隔几年还要做适当调整。因此,在征收拆迁过程当中,对地上树木及青苗的补偿,应当严格依据当地发布的具体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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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阮一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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