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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及青苗补偿的,东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及青苗补偿的,东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4-12-22 10:11  发布:2024-11-11 14:0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及青苗补偿的,东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全省地区划分为十类,并根据地类性质再区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我市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属一类、二类两个类别。市区4个街道,还有虎门、厚街等均

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及青苗补偿的,东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及青苗补偿的,东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全省地区划分为十类,并根据地类性质再区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我市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属一类、二类两个类别。

市区4个街道,还有虎门、厚街等均被列为一类。另外,没有列出的开发园区参照所在镇街或邻近镇街的标准执行。

低于标准补偿将不予审批,据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已施行。

今后,东莞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不得低于《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如果低于,上级将不予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仅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需另行计算。

市政府要求,各镇(街)和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征地透明度,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被征地农户充分协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听证的,要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经过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2/3以上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

一类镇街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石龙镇、寮步镇、常平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耕地:128.70万元/公顷

园地:99.00万元/公顷

林地:45.00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133.6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9.60万元/公顷

二类镇街

麻涌镇、大朗镇、石排镇、中堂镇、高埗镇、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横沥镇、东坑镇、桥头镇、黄江镇、大岭山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谢岗镇、茶山镇、望牛墩镇、企石镇、石碣镇、樟木头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园地:97.50万元/公顷

林地:75.00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34.20万元/公顷

耕地:101.2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0.00万元/公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征地补偿在实际的生活中是经常出现的,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只要按照有关的

规定进行就可以,但是因为土地类型的不同就会存在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了解有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较好的法律条件。

二、东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东莞征地补偿标准耕地:128.70万元/公顷,园地:99.00万元/公顷,《标准》仅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东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婚内财产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内财产协议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经过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协商,并且协商一致后达成对财产进行分配的书面协议,该婚内财产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四、广东省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2、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3、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6、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五、广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东征地补偿的新标准是: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土地用途的不一样将土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等,将不同类型的土地分为十个不同的等级,实施不同的补偿标准。【法律依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第一条《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征收集体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与《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同时使用。征收集体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条《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需另计算。 第三条《分类表》没有列出的开发园区参照所在城镇或邻近城镇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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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东莞市长安镇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及青苗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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