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5 01:31 发布:2024-11-11 20:51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各位亲:
近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京西棚户区招标公告,涉及这3个村!此外,咱房山还正在进行一个大动作!已经从6月1日起开展大排查!
咱先看看棚改的消息吧!
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青龙湖建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北车营村、焦各庄村、上万村)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京西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工程(北车营村、焦各庄村、上万村)
2.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
3.服务周期:6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涉及青龙湖镇3个村,北车营村、焦各庄村、上万村拆除及清理工作(拆除面积以实际为准)。
5.招标控制价:平房30元/平方米,楼房70元/平方米。不含资源化和渣土消纳费。
说了这个好消息
咱再来看看咱房山这个大动作吧!
尤其是对违反申请标准建房的
及时制止
按照标准限期拆除整改
7月17日,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区专项行动组组长魏广勋,区政协副主席,区专项行动组副组长、专班办公室主任耿纪民带队,就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阎村镇调研座谈。
阎村镇自6月1日起,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危化品、农村大院、出租房屋、建设施工、消防安全等十个领域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检查。
宅基地建房管理“下决心”
出台《阎村镇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实施办法》,明确宅基地建房标准、审批流程;加大宣传力度,制作《阎村镇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示意图》及动画视频;镇、村分别建立审批台账,严格把关调查、公示、审批、验收等各个环节;坚持动态巡查,对违反申请标准建房的,及时制止,按照标准限期拆除整改。重点整治地区在建房屋201户,均计划建2层;巡查发现超面积问题8户,均已下发停工通知,其中已拆除超出面积建筑200平米。
违法建设拆除 “动真格”
摸清重点地区违法建设的数量、类型、用途、问题隐患等基本情况,全部纳入台账,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坚决彻底整治拆除;强化巡查管控,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截至目前,已拆除违建23万平方米,销账12.3万平方米。
出租房屋管理“出重拳”
不间断对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聚居区全面走访逐楼逐户核查,见房东、见租客,确保数据时时滚动更新、真实有效、鲜活。着重群租、日租和短租房、“多合一”房屋等重点房屋加大入户核查,做到人房信息全部登记、隐患问题发现立即整改。目前已走访重点地区流动人口28062人,出租房屋2474户
安全隐患整改“敢较真”
全面排查重点地区存在的影响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的突出安全隐患,在逐一走访的基础上,把近年来上级督察、领导抽查、执法检查、安全巡查,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经营单位纳入治理重点,逐一排查、逐一建账、逐一消隐、逐一复审、逐一验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的严、改的实、治的好。
截至7月15日,共排查各类企业、场所526家次,出动各类检查人员621人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644项,已整改465项,剩余正在整改中。下发整改通知单269份,查封隐患集装箱97座,无证加工、生产场所断电68家,限期搬离机器设备57套,查处无证照经营、店外经营、道路遗撒等违法行为39起,收缴违规储存汽柴油60升、烟花爆竹7箱、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瓶5个,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人员2人。联合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对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查封严重隐患部位13处,责令停止使用电器7处,立案15起,处罚企业和个人24家。累计罚款62.56万元
“高墙大院”整治“敢碰硬”
进行交叉式、抄底式、拉网式排查,逐个村、逐个社区、逐个场所排查登记,详细记录场所使用性质、存储物品种类、数量及存在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专项整治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采取断然措施,下决心加大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工业大院、散乱污企业、违法建设等的清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目前镇域重点地区共上账“高墙大院”116家,已搬离4家、已关停4家、已拆除13家。
下一步,阎村镇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牢牢把握安全底线,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紧盯关键环节,针对前期梳理的违法建设、违规出租房屋和“高墙大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安隐患、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隐患等各类问题台账,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做到“改到位”“建长效”。
继续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负责”的精神,严控各类新生风险隐患,确保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实现“动态清零”,推动治理行动实现长效长治。引导和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在全镇营造“参与清理整治、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计划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房山区将严格执行规划内容,切实加强琉璃河遗址文物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琉璃河遗址位于北京市西南部的房山区琉璃河镇,是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类别为古遗址。这是我国在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北方重要的诸侯国——燕国的早期都城所在地,也是目前北京地区可追溯到的最早的城市文明的源头。综合考虑琉璃河遗址的文物保护要求,周边地区城乡发展情况,后续考古工作开展,历史环境保护和景观协调,以及保护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等因素,本次规划对原有保护区划进行了调整。保护区划范围从10.1平方公里增加至17.3平方公里,形成文物保护范围(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环境控制区三级区划保护体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房山区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房山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补偿内容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等。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房山区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制定参考了相关法律文件,主要包括《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房山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其中规定,拆迁补偿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安置房等。货币补偿方面,拆迁补偿标准主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建筑年代以及所处区域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金额为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值加上安置房款。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土地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安置房方面,根据《北京市房山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安置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如面积、地理位置、环境等要求。同时,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配,如是否有大龄、残疾等特殊情况。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并不能代表所有拆迁补偿的具体情况,最终的补偿标准还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如果拆迁方对于补偿标准存在争议,要如何解决?如果拆迁双方对于补偿标准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首先,可以向当地的拆迁补偿协调委员会申请调解,协调委员会会对本案进行评估并出具调解意见。如若不服调解意见,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即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房山区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文件制定,包括货币补偿和安置房等内容。如若双方在补偿标准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法律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五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谁拆谁建,对被拆迁房屋,应当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并按照规定安置,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房山拆迁土地补偿是怎样的:
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相关信息:
对于在国有土地上自建的房屋,如果当事人已经依法相应的审批手续,获得了土地证和房产证,自建房受到法律保护。因为在之前我国土地政策确实存在一段混乱时期,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规划更是乱象丛生,因此在国有土地上自建房且合法的情况是存在的。
目前,我国土地政策进一步明晰之后,在没有获得建设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到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使有国有土地证,在该国有土地自建房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如果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并自建房,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该房屋就是合法的建筑,依法是可以出售的。出售后,每人可以办理一份独立的房产证,但要承担税费。
但是,有几种情况必须例外:
1、在军事管制区一定范围内,其转让出售要受到限制;
2、房改房,一般会约定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3、经济适应用房,不满一定年限,禁止交易。
看了关于房山拆迁土地补偿问题的解答,相信大家对于拆迁土地补偿的相关信息已经足够的了解。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见了麻烦的事情,建议大家采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通过暴力的方式。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专业保障您的利益。
●房山上万村啥时候拆
●房山区上万村规划
●房山上万村的由来
●房山上万村村委会名单
●房山区上万村村主任
●房山区上万村院子出售
●房山上万村名人
●房山区上万村出租
●房山区上万村采摘
●房山上万村最新规划
●房山上万村啥时候拆
●房山上万村啥时候拆
●房山上万村村委会名单
●房山上万村的由来
●房山区上万村村主任
●房山上万村名人
●房山区上万村出租
●房山区上万村院子出售
●房山区上万村采摘
●房山上万村最新规划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山区上万村拆迁不,房山区上万村规划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岑岚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上一篇: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拆迁补偿费要缴纳契税吗,房地产企业缴纳的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