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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条件,可以申请拆迁吗

拆迁条件,可以申请拆迁吗

更新时间:2025-01-03 02:31  发布:2024-11-23 05:5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拆迁条件,房屋拆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拆迁前必须公示拆迁之前,当地政府都应依法向拆迁区域发布正式拆迁公告,主要内容通常为拆迁原因、拆迁期限、拆迁范围,拆迁安置办法等,拆迁公示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广为张贴,让每一户被拆迁人都了解知晓拆迁事项,方

拆迁条件,可以申请拆迁吗

一、拆迁条件,房屋拆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拆迁前必须公示

拆迁之前,当地政府都应依法向拆迁区域发布正式拆迁公告,主要内容通常为拆迁原因、拆迁期限、拆迁范围,拆迁安置办法等,拆迁公示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广为张贴,让每一户被拆迁人都了解知晓拆迁事项,方便被拆迁者行使自己的权利。另外,也需要对被拆迁人员的安置情况,补偿办理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

2、避免签署空白安置补偿协议书

在拆迁过程中,一些拆迁方只是提供一份格式协议,许多地方都是空白,在不填写内容的情况下就试图说服签字。这时被拆迁人一定要坚持两个原则,“口头上的许诺,一定要在书面上写明”、“合同不能留空白,一定是填满,防止出现事后涂改或不认账”。签字协议须自己留一份,这是自己的权利。

居民的房屋拆迁时,在拆迁之前必须先进行公示。由政府向拆迁区域,下达书面的拆迁公告。在其中需要说明被拆迁人员的安置情况,安置地方,安置时间的。在拆迁过程中,要避免签署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书。

一、工厂拆迁程序有哪些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二、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进行征地的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3、征地审查。4、征地审核与批复。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8、补偿安置的实施。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拆迁的程序: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2、申请拆迁许可。3、进行拆迁宣传。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5、暂停有关活动。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9、拆迁安置。

二、可以申请拆迁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没有被纳入征收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是不会批准征收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三、拆迁对房屋有什么要求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第二,取得规划许可。 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四、现在拆迁是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1、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再实施

2020年是棚户区改造的最后一年,也就是说,从2021年开始,不再实施棚户区改造,现在政策是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意味着以前规划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全部停止,以前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区域也全面停止。

2、进行旧小区改造

按照现在的政策,现在对城镇的老旧建筑实施改造,而不像以前那样全部拆了重新来过。

3、取消货币化安置政策

货币化安置,其实就是我们大家说的拆迁赔偿款,如果取消货币化安置,那大家希望的拆迁一夜暴富的梦想从此就真的是梦想了,因为梦已经实现不了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五、房屋拆迁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四、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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