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2 00:00 发布:2024-11-25 13:59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一、拆迁补偿费用项目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深圳现最牛钉子户
2016年6月13日,广东深圳,深圳龙华新区深圳北站附近,一栋墙体裸露红砖、显得破旧的七层小楼,孤零零地伫立在空地上,犹如一座孤岛,与远处的高楼形成巨大的反差。
2011年,广深高铁开通,这栋950平米的建筑,曾被谈到2000多万的补偿款,由于屋主的拒绝,至今仍高耸至此。前不久(6月8日),龙华新区地理位置远不如此的一宗商住混合用地,成交价被拍出140.6亿元,晋升今年全国土地总价新地王。这栋犹如孤岛的七层小楼,重新回到公众的视野。
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3、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深圳拆迁补偿没有硬性的标准,一般都是按各个区或乡镇补偿政策来执行的,在补偿时可以按照拆迁房屋大小补偿一套安置房,或根据房屋大小进行1:1的现金补偿。
法律依据:《深圳房屋拆迁补偿》
1、深圳在拆迁个人住宅时,若被拆迁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由深圳拆迁房屋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深圳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被拆迁房屋价格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公告之日市场房屋价格。而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要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深圳房地产评估机构要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多数服从少数的方法确定,具备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而被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要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不能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影响。
4、被拆迁人选择房屋置换的,深圳当地政府要提供房产置换的房屋,并和拆迁人计算、结清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近日,深圳意图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来打破长期以来“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的城市更新困境。今年8月初,正在内部征集意见的《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稿150731)》中指出钉子户不超过5%可强征。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2015年8月初,正在内部征集意见的《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稿150731)》显示,其在维持“政府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充分发挥资源市场化配置作用”主导机制的同时,首次提出了“产权置换按照建筑物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测算,置换比例(即拆赔比)不得低于1:1,但是不得高于1:1.3”和“如果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权利人不超过5%,则项目实施主体可以申请区政府强制征收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权利人的房地产并出售给项目实施主体”等突破性条款。
南都记者于8月10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发采访函求证此事,草案真实性未受到否认,但其明确表示,“该草案修订尚属内部征求意见,未通过人大审定。”从目前的情况看,若该条例一旦通过实施,将是国内首次将城市更新提升至立法高度。
拆赔比不低于1:1,不高于1:1.3
在目前的草案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市场呼唤已久的拆赔比标准终于“现身”。草案第51条规定,建筑物产权置换按照建筑物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测算,置换比例不得低于1:1,但是不得高于1:1.3。而涉及的土地产权置换房产,则按照土地面积乘以经批准的项目建筑容积率的50%的标准测算;土地货币补偿按照土地市场评估价计算;建筑物货币补偿按照建筑物重置的市场评估价计算。
另外,在原有权益的确定方面,原本缺乏第三方介入,因此对拆除物业的市场价值往往有较大的出入,而草案第47条则明确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土地和建筑物的价值应当通过市场评估、协议收购、产权置换等方式予以确定,并作为权益转换的基础,“通过市场评估的,市场机构评估结果应当按照3家评估机构的市场评估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由此为城市更新引入了市场化的评估机制。
草案规定,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制定包括权利人及其权益、项目开发总量、权益转换参与人、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标准在内的权益转换方案。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还应当包含“申请强制征收的补偿承诺”,这一条款为接下来的“强制征收”和“强制售卖”埋下了伏笔。
95%以上可申请强制征收和售卖
于2010年开始实施的《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市场主体与所有业主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形成单一主体”,方能推动。然而,由于业主利益各有不同,100%的签约率在过去市场的验证之中从未成功过。
而在相关法条更为完善的香港,则采用了“多数决”的方式,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与小部分业主的利益寻找了一种合法的强制执行的方案。在此次的《城市更新条例》起草当中,也借鉴了这一模式,草案中便详细制定了“强制征收”和“强制售卖”的条款。
首先,草案第58条设置了“收回收购”的条款,该条规定,市场主体组织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权利人不超过10%的,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政府以市场评估价收回、收购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而对于政府收回、收购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应当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出售给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不愿受让的,由政府作为权利主体参与城市更新。”
当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权利人不超过5%时,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按照经核准的权益转换方案中强制征收补偿承诺,确定征收补偿金额并预缴承买价款,申请区政府强制征收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权利人的房地产并出售给项目实施主体。这就是“强制征收”的标准。
此外,在少数权利主体拒绝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使得项目实施受阻的情形下,拥有项目范围内95%以上(含95%)房地产权利的人,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申请强制售卖项目范围内全部房地产。
就强制售卖的实施而言,将采用拍卖的方式实施,以项目范围内全部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为拍卖底价,拍卖底价以三个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的平均价为准。评估费由强制售卖的申请人预付。拥有项目范围内95%以上(含95%)房地产权利的人、拒绝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任何一个权利主体以及其他法人和公民个人均可以依法参与竞拍。但是,拍卖不允许以联合体竞拍。
在完成拍卖后,竞得人为项目范围内房地产的单一权利人,其应按本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拍卖流拍的,强制售卖的申请人应当以拍卖底价购买。
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由于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大量市民利益诉求可能引发风险,区政府在做出强制征收或强制售卖的决定前,应当交由专家委员会评议和进行风险评估。
权利人对于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做出强制征收或强制售卖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主体实施拆除的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若有“因不超过5%权利人不愿参与权益转换和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且未能实现强制征收”、“不具备强制售卖的条件,或者权利人未申请强制售卖”、“项目逾期未完成且没有其他合法补救措施”、“项目实施主体明确放弃”等四种情形之一,便可由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决定收回该项目,并由政府实施,政府可以通过招投标或者委托代建的方式实施。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应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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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深圳一业主拆迁9栋楼 补偿或超1亿,深圳拆迁95%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章美依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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