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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诉讼胜四川省华蓥市公安局

圣运捷报:诉讼胜四川省华蓥市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4-12-27 01:44  发布:2018-05-25 10:10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圣运捷报:诉讼胜四川省华蓥市公安局 【委托人】:李先生、宋女士【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被告人】:四川省华蓥市公安局【案情简述】:    李先生、宋女士系夫妻关系,二人合法拥有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果子村4
【委托人】:李先生、宋女士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人】:四川省华蓥市公安局

【案情简述】:

    李先生、宋女士系夫妻关系,二人合法拥有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果子村4组111号的房屋及房前院坝。由于需要修建华蓥西站匝道,二人房屋及房前院坝面临征收拆迁,但是并未与华蓥市人民政府达成补偿协议。现在施工期至,由于施工要求,二人房前院坝发生政府强拆行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女士向华蓥市公安局报警寻求保护,但是民警到达后并未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法定职责,对于二人控告强拆行为,华蓥市公安局亦未给予任何回复和处理。为保护自身财产权利,二人几经周转找到在征地拆迁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二人在圣运律师的合法指导下向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确认被上诉人华蓥市公安局不履行保护上诉人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违法,责令被上诉人履行查处职责。

【胜诉结果】: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法庭审理后,判决如下:一、撤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2015)前锋行初字第372号判决;二、确认被上诉人华蓥市公安局对上诉人李先生、宋女士房前院坝2015年7月20日被拆除的报警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三、责令被上诉人华蓥市公安局依法对被上诉人李先生、宋女士房前屋坝2015年7月20日被拆除的报警重新作出处理。






 
 
 

王有银  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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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张小华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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