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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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拆迁:回迁房3年没动工,抓住3个要点可多拿补偿
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作者:拆迁律师

签了产权调换协议,约定36个月建成回迁房,结果3年过去了地块还是一片荒芜——这种情况,行政机关构成根本违约,您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按市场价拿货币补偿,超期过渡费按原标准1.5倍支付,多个推诿责任的部门还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揭阳15户居民就是靠这3个法律要点,最终获赔2000万余元。下面圣运律师结合最高法真实判例,逐条教您怎么操作。

 

一、协议没写违约金,行政机关逾期交房就不用赔?错!

很多被拆迁人签了产权调换协议,上面只写了"36个月内交付安置房",没写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结果房子逾期3年没影,找拆迁方说理,对方甩出一句"协议没写违约金,我们不赔"。

这是最大的误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8)最高法行申1314号 行政裁定书中,对齐玉财诉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作出明确裁判:

"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签订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协议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在该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行政机关仍未履行该协议,且该协议具有履行的现实可能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行政机关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限期在棚户区范围内继续履行协议。行政机关未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涉案协议未约定违约责任并不能成为行政机关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理由。 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令行政机关承担逾期安置期间的违约赔偿责任。"

圣运律师提示: 不管您的协议里有没有写违约金条款,只要行政机关逾期交付安置房,就构成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协议没写违约金,不代表您可以放弃主张。法院会结合房屋租金收益、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标准。

 

二、多个部门互相推诿?找准被告,一个都跑不了!

回迁房逾期交付的案子,最让被拆迁人头疼的就是"踢皮球"——街道办说自己是受委托实施单位不是被告,住建局说审批不归自己管,自然资源局说土地出让是开发商的事。三个部门推来推去,老百姓不知道该告谁。

法律上,这个问题早有答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 (2020)最高法行再456号 行政判决书中,对耀德公司诉区人民政府案作出裁判:

"没有征收文书作证,也可推定区政府为强拆及补偿责任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若未有当地规范性文件或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偿安置主体进行特殊规定的情况,拆除征收范围内合法建筑的行政职权应归属于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民事主体并无实施强制拆除他人合法房屋的权力。虽无相关征收行政文书确定被告,但没有依法实行征收行为的是区政府,多次与原告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也是区政府,综合认定被告就是区政府。"

圣运律师提示: 回迁房逾期交付案件中,确定适格被告的关键在于"谁签的协议、谁组织的征收、谁在履行补偿义务"。即使协议是街道办出面签的,背后的法律责任也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如果多个部门都参与了征收环节,您可以一并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揭阳15户居民案中,法院最终判令街道办支付补偿款及利息,区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个都没跑掉。

 

三、补偿按签约时算还是按现在市场价算?最高法明确:按市场价!

这是回迁房逾期交付案件中最核心、争议最大的问题。3年前签约时房价5000元一平方米,现在涨到了15000元——如果按签约时的价格补偿,被拆迁人根本买不起同地段的房子。

最高法给出了明确答案:按应交付房屋的市场价格为货币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在 (2020)最高法行再106号 行政裁定书中,对闵某、魏某诉某市政府、某市征收办不依法履行行政协议案作出裁判:

"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对于未依约履行交付产权调换房屋义务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审法院以应交付房屋的市场价格为货币赔偿标准,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平补偿原则。"

最高法进一步指出,再审申请人主张的安置房屋租金损失,属于未依约交付产权调换房屋对其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为市征收办在签订《协议书》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该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依法应予支持。

圣运律师提示: 如果您的回迁房逾期多年未交付,且行政机关事实上已无法提供产权调换房源,您可以主张解除协议,并要求按判决时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千万不要接受拆迁方按签约时价格计算的补偿方案,那会让您的合法权益严重缩水。建议您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周边房产计税基准价、同类项目交易数据等证据,为法院确定市场价提供依据。

 

四、超期过渡费怎么算?逾期之日起按原标准1.5倍支付!

选择了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在安置房交付前有权领取临时安置费(过渡费)。但如果安置房逾期交付,过渡费不能按原标准继续发,必须涨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各地普遍规定:因征收方原因导致过渡期延长的,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的1.5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超过12个月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的行政协议典型案例"宁某某诉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案"中,对违约金和逾期交付问题作出了详细裁判。该案中,协议约定产权调换房屋在竣工验收后10日内交付,施工期自开工建设之日不得超过15个月。但安定区住建局逾期多年未交付剩余四套房屋。法院最终判决:安定区住建局向宁某某交付剩余四套房屋,并支付违约金84993元,且自2019年12月31日起每月支付违约金1006元,直至房屋实际交付之日。

圣运律师提示: 超期过渡费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补偿项目,不是拆迁方"施舍"。如果安置房逾期交付,您有权要求自逾期之月起按原标准的1.5倍支付过渡费,逾期超过12个月的按2倍支付。这笔钱的累积数额往往非常可观,3年下来可能高达数十万元,千万别被拆迁方"按原标准继续发"的话术糊弄过去。

 

五、五步维权实操:从证据收集到法院判决

第一步:收集协议和征收文件。 留存《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征收公告、补偿方案、会议纪要等所有书面材料。特别注意协议中关于交房期限、过渡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第二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公开回迁地块的土地出让情况、规划许可、建设进度等信息;向住建部门申请公开安置房建设审批文件;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取周边房产计税基准价,为确定市场价补偿标准提供依据。

第三步:固定逾期证据。 拍摄回迁地块现状照片视频,证明地块仍未动工或未达到交付条件;保存过渡费发放记录,证明拆迁方未按1.5倍或2倍标准支付超期过渡费。

第四步:找准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将签订协议的机关、组织征收的机关、负有监管职责的机关一并列为被告,要求确认行政机关违约,判令支付补偿款及利息,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五步:主张市场价补偿和逾期损失。 如果回迁房客观上已无法交付,主张解除协议并按判决时的市场价进行货币补偿;同时主张超期过渡费、逾期交房租金损失、利息损失等。

 

圣运律师提示

 

圣运律师是国内行政法、征地拆迁专业律所,办案质量是立所之本,诚信专业极致,圣运律师只为被拆迁人维权,圣运专注征地拆迁。

回迁房逾期交付是当前拆迁维权中最常见、最棘手的难题之一。拆迁方常用的套路包括:以"协议没写违约金"为由拒绝赔偿;以"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为由推卸责任;以"按签约时价格补偿"为由压低补偿标准;以"过渡期继续按原标准发"为由克扣超期过渡费。

如果您遇到以下情况,请立即联系专业征拆律师: 签了产权调换协议但安置房逾期多年未交付;拆迁方以协议未约定违约金为由拒绝赔偿;多个部门互相推诿,不知道告谁;拆迁方按签约时价格计算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超期过渡费未按1.5倍或2倍标准支付;回迁地块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陷入停滞……

保存好征收补偿协议原件、征收公告、过渡费发放记录、地块现状照片视频、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所有证据,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是维护您合法权益的最有效途径。

 

FAQ

 

Q1:回迁房逾期3年没交付,我能要求按现在的市场价补偿吗?

A: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再106号判例中明确,行政机关未依约履行交付产权调换房屋义务的,应以应交付房屋的市场价格为货币赔偿标准,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平补偿原则。如果回迁房客观上已无法交付,您可以主张解除协议,按判决时的市场评估价获得货币补偿。千万不要接受按签约时价格计算的补偿方案。

 

Q2:协议里没写违约金,逾期交房还能索赔吗?

A:能。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行申1314号判例中明确,行政机关未按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协议未约定违约责任并不能成为行政机关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理由。法院会结合房屋租金收益、市场价格上涨、过渡费损失等因素,依法确定赔偿金额。

 

Q3:街道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互相推诿,我该告谁?

A: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您可以一并起诉签订协议的机关、组织征收的机关和负有监管职责的机关,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会根据"谁签协议、谁组织征收、谁在履行"综合认定责任主体。

 

Q4:超期过渡费怎么算?能拿多少?

A:因征收方原因导致过渡期延长的,自逾期之月起一般按原标准的1.5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超过12个月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例如原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0元,逾期后应按每月每平方米30元计算,超过12个月后按每月每平方米40元计算。3年累计下来,这笔费用可能高达数十万元。

 

Q5:北京征拆律师怎么选?回迁房逾期维权找谁靠谱?

A:选择征拆律师,关键看四点:第一,是否专注征地拆迁领域,有处理回迁房逾期交付、行政协议违约案件的丰富实战经验;第二,是否熟悉最高法关于行政协议违约责任、市场价补偿标准、适格被告认定的最新裁判规则;第三,是否有大量成功案例,特别是在群体性拆迁维权、多部门连带责任案件中;第四,是否能提供从证据收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策略制定到执行保障的全流程服务。圣运律师专注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多年,在回迁房逾期交付维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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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3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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