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圣运律所,只为被拆迁人维权

案例分析

征收五年反被要求搬回危房,圣运律师教你如何拿到安置房保障拆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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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数千户居民交出老房、等待五年,等来的不是新家,而是一纸“终止征收、搬回危房”的通告。这类因政策变更、资金断裂导致协议“烂尾”的安置困局,正成为被征收人面临的最绝望的现实。圣运律师结合陕西西安碑林区三学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中,2000多户居民签约交房五年未获安置,却被要求搬回已破败不堪的原住房的典型案例,围绕征收补偿协议的效力、政府的信赖利益保护义务及被征收人破解安置僵局的路径进行普法解读,以帮助类似处境的被征收人明晰在征收安置中的合法权利与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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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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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调查报道,2020年,陕西西安碑林区启动三学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2000多户居民。他们与政府签订了《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产权调换专用)》,交出老房,并部分缴纳了安置房超面积购房款,满怀期待地等待2023年8月前安置到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的新建小区。然而,安置房建设一拖再拖。2025年5月,碑林区政府发布通告,以“公转私”缺乏法律依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项目与国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政策不符为由,终止征收工作,要求所有“公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搬回原住房。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原住房空置五年后损坏更加严重,部分已成危房,墙皮脱落、墙体裂缝,有的院子堆满垃圾。而原计划安置的杏渭佳苑小区,南区甚至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已部分完工,目前停工。政府坦承,若继续推进项目,还需再投入近95亿元,远超财力,只能“止损”。对于不愿回迁的居民,政府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到单位找人、发短信、上门施压等方式“动员劝说”,最终签约率达97%,但许多居民表示是“受不了骚扰”才被迫签署了回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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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律师解读

本案集中暴露了地方政府在征收安置中,因前期论证不足、政策把握不严、资金保障缺失,最终将政策风险与违约后果转嫁给被征收人的深层问题,法律分析需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1. 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因政府“政策纠错”而当然失效

被征收人与政府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具有法定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机关非因公共利益需要或法定事由,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协议。本案中,政府以“公转私”缺乏法律依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为由终止协议,该理由能否构成法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或“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情形,存在极大争议。将公房承租人按产权人安置在实践中确有先例,政策理解的变化不应由作为协议相对方的普通居民承担不利后果。

2.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约束政府毁约的法定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确立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同样适用于行政协议领域。当被征收人基于对政府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的信赖,签订了协议并履行了交房义务后,即产生了值得保护的信赖利益。政府因自身政策把握不严、资金论证不足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属于政府自身过错,不能以此为由,单方毁约并让被征收人承担全部损失。即便确需终止或变更,政府也应当对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继续履行不能”的认定与赔偿标准的转换

若安置房因资金或规划问题确实无法建成,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在此情况下,被征收人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主张赔偿。但赔偿标准不应仅限于返还已交房款,而应包括房屋被征收时的市场价值、多年来的临时安置费损失、房价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因信赖利益落空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等,即赔偿数额应不低于被征收人本可通过履行协议获得的安置利益。政府“退还购房款、搬回危房”的一刀切做法,严重忽视了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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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律师梳理

第一,行政协议的严肃性不容“政策纠错”随意动摇。 政府不能将自身决策失误或政策理解偏差的后果,单方面转移给信赖政府公权力的普通民众。协议的履行与变更,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框架,政府单方“纠错”不能成为撕毁协议的合法理由。

第二,“公共利益”不能成为政府违约的万能挡箭牌。 虽然政府辩称终止项目是为“止损”并符合历史文化保护要求,但维护被征收人合法居住权益同样是重要的公共利益。在援引公共利益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必须同时给予公平、充分的补偿,以实现公共与个体利益的平衡。

第三,面对政府的“协议终止”与“施压回迁”,被征收人有权依法说“不”。 因受胁迫、骚扰或信息不对称而签署的回迁协议,其效力存在重大疑问。被征收人有权对政府的终止通告、赔偿方案及施压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协议应继续履行或要求获得全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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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律师实操建议

1. 审慎对待补充协议,避免被迫签字。 面对政府要求签署“终止协议”或“回迁协议”的强大压力,务必保持冷静。在未获得专业法律意见前,不要轻易在任何放弃自身主要权利的补充协议上签字。签字意味着对合同变更的认可,将大大增加后续维权难度。

2. 固定证据,全面核算损失。 系统保存征收补偿协议、购房款支付凭证、过渡费发放记录、与征收人员的沟通记录等所有书面材料。同时,全面评估自身损失:包括被征收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已缴纳的安置房购房款及利息、五年多来的实际租房费用、房价上涨造成的差价损失等。

3. 区分“私户”与“公户”,精准主张权利。 本案中政府区分对待“私户”与“公户”。被征收人应首先明确自身身份,并依据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公户”承租人应重点就“公转私”政策的信赖利益和补偿损失进行举证和交涉。

4. 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挑战政府决定。 针对政府发布的终止征收通告、拒绝或削减补偿的决定,以及其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应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审查政府决定的合法性。

5.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检察监督。 若法院已作出有利于被征收人的判决,而政府拒不履行,应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6. 寻求专业法律支持,制定组合维权策略。 此类案件涉及行政协议效力、信赖利益保护、国家赔偿等多个复杂法律问题,且涉及群体性利益。专业律师的早期介入,有助于评估协议效力、核算损失、制定谈判策略,并在行政复议、诉讼、执行等各环节提供专业支撑,避免被各个击破。

结语:

西安三学街的“安置烂尾”困局,是地方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因规划短视、资金失序而酿成的典型民生悲剧。2000多户居民五年的等待与期盼,换来的是一纸“搬回危房”的通告和无法挽回的损失。它沉重地警示我们:政府的决策失误绝不能由民众买单,行政协议的严肃性与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法治政府的底线。 圣运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面对类似困境时,务必坚定维权信心,善用法律武器,坚决抵制非理性的“一刀切”解决方案,依法、理性、及时地主张全部合法权益,唯此方能在政府“纠错”与“止损”的过程中,守住自身合法居住权益不受任意剥夺的法律红线。


【关于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

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房屋征收、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拆迁、企业拆迁、违法强拆维权等。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协助上万名被征收人争取合理补偿,累计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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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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